骑士……”
“如果你是打算在这里宣扬路维丝的教义,那还是闭嘴为妙。”一旁的野蛮人打断圣骑士的演讲,“既然是一路晋级过来的,那就应该很清楚,热砂战场是一片不允许神明介入的土地。在这里,使用魔法或剑斗气还有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无所谓,因为那些是人的伎俩,可是你最好别指望能靠神术来扳回一局。”
“我明白,”圣骑士点了点头,“但即使不使用神术,我依然是路维丝的骑士,我依然为路维丝的荣誉而战。”
“随便你为什么而战都没关系,总之别再讨论虚无的东西了。” 梅洛迪耸了耸肩,“去抽签吧,来决定一下最后的分组,看看究竟谁是同伴,谁是敌人。”他说着瞄了阿尔萨斯一眼,然后走向开启的大门。
抽签的结果极富戏剧性——圣骑士与猎潮剑圣分在了红组,而阿尔萨斯与萨迦斯则分在了蓝组。除此以外,红组中还有两名箭术精湛的游侠,而蓝组中的变数则是三名魔法战士。竞技场中即将展开的无疑是整个大陆难得一见的高水准战斗,可是正因为每一人都是千里挑一的精英,所以他们才更清楚彼此之间微妙的差距。
“你觉得哪个最难对付?”在蔷薇门后做最后准备的间隙,野蛮人问青年。
“如果单纯就力量来看,显然是梅洛迪了,断山级的剑斗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是最危险的。”剑圣略略沉思,“可是我想在十对十的战斗中……”
“我们最好先解决掉那名圣骑士。”萨迦斯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错。”阿尔萨斯的嘴角微微扬起,“对于我们这些向往自由的战士来说,那家伙始终是最讨厌的。”
兼承几百年来的传统,十人对十人的对抗一向以“夺旗模式”展开。一红一蓝两面旗帜分立于热砂战场两头,以钢制旗杆的初始插入点为圆心,半径二十米内为本方阵地,要将对方的旗帜夺取至本方阵地,战斗即告胜利。
但规则的另一个关键之处在于,究竟是红方获得胜利还是蓝方获得胜利并不重要,顶级组冠军的产生完全是由个人表现决定的。这个离奇的规定究竟是何时制定的已经无从考证,但成为传统一部分的它就像竞技场的岩石般难以改变。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则是在战斗过程中,大部分人只顾着自己的表现,而对夺旗完全没有兴趣——所谓本方与敌方的区别,在他们眼中仅仅是能否攻击而已。
在这样的混战中,如果一个饶舌的家伙成功组织起一个小队——不需要十个人,或许只要四到五个人——并且有效地以军队的方式进行指挥,那么显然,其他混战者,以及那些两、三人一组的搭档,全都会被一个一个地解决掉。而最有可能采取这种战术的,除了那个圣骑士以外不会有其他人,再加上对方无人可比的指挥经验,一旦队伍成型,恐怕就连剑斗气也难以摧毁。
“那么,那个路维丝的信徒就由我来解决~!”野蛮人的瞳孔中放射出嗜血的光芒。
“猎潮剑圣则由我来牵制。”阿尔萨斯的决定同样没人反驳,“其他的随便你们。”
然而,在雷霆剑圣准备进入蔷薇门的时候,衣袖却突然被某个人拽住了。青年回头一看,拉住他的是队伍里的一名魔法战士。
“怎么?”
“阿尔萨斯先生,进入挑战者队,与皇帝面对面地战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那个从头到尾一直不声不响的战士直截了当地文,语调中难掩迫切与渴望,“请告诉我。”
“那种细节我还没想过呢。”面对如此恭谨的口吻,青年禁不住笑了起来,“无所谓,如果你这么渴望挑战皇帝的话,那就试着夺取对方的旗帜吧,只要蓝组能够获得胜利,就随你的喜欢好了。”战斗当前,心不在焉的剑圣随意提出了条件——他甚至不知道眼前之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