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蔷瞪着一双美目。
“还要去哪里?”
“走啦走啦!很快就到了。”
他不由分说地往回走,算准这漆黑丛林迎蔷要不跟着他也无处可去。迎蔷怨怨地抬起脚步,当上了贼船,重新回车上,往前开。这回车在一栋废弃了的砖屋旁往上开,停在一片小山坡上。
离开树林的小山坡,景致简单得难以置信──深绿如苔的草地上,只有几块立着的大石,那样沉郁古朴,一片未染的天真,星光无阻隔地肆意洒向大地,果然一片好山好景。
迎蔷怔住了,真体会了什么叫慑人心魄的好景致。
她不由自主地在一块大石上坐下,环览四周,心情变得温柔。
“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老教授的墓。”方宸笑笑。
“你说什么?”
“真的,你就坐在教授的墓碑上。”
迎蔷吓得立刻从大石块上跳起来!本能地低下头去看石块。不像墓碑啊!别说形状不像,甚至没有半个字!
“你少吓唬我!”迎蔷冒火了。
“我干嘛吓你?教授吩咐我们不准在墓碑上刻字。”
方宸定定站在那,那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迎蔷顿时心里寒了起来!放眼望去,整片草地上没有明显的墓区界线,也没有一点点凸出的坟冢,霎时,迎蔷连站都不晓得该站在哪才好,是不是……自己正踩在人家的头上?
“别担心,”方宸笑着硬把迎蔷拖到一块石头上坐下。“教授生前是个好人,死后肯定也是个好鬼,不必怕他。”
不管方宸怎么说,迎蔷的心里还是毛毛的,手臂上爬满了鸡皮疙瘩,可是让她更觉得突兀的是,看方宸从背包里拿出什么?一瓶白酒?
他扭开软木塞,随手洒了大半瓶在地上。
“教授生前最喜欢白酒。所以每次我到这附近,都会给他带瓶白酒来。”他哈哈自嘲着:“否则你说我们晚上怎么可能拿白酒来烤鸡?我们穷得要死,有米酒就不错了。”
依旧是轻松的语调,但迎蔷却可以从中轻易找到一种难舍的尊敬与怀念,她的口吻变得轻幽:
“你们一定都很想念他吧?”
“咦?你都知道了嘛!”方宸像小孩那样的失望。“不好玩,他们都跟你说过了?不留一点故事给我讲。”
迎蔷笑了起来,口气竟也像在哄小孩:
“他们其实没说什么,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的故事。说真的,你为什么在台北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后,又决定回到这里来?”
他笑笑,背倚着迎蔷坐的石头,半躺在草地上。
“教授是个很孤僻的人,离婚之后,也等于没有了家人。最早的时候,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工作,就住在我们刚才经过的那栋红砖房子。不知道为什么,他看我特别顺眼,所以我是第一个到这山上鬼混的,德稚他们都是我的学弟学妹,被我拐骗上山来。”
他的眼光似乎迷蒙了起来。
“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年轻,也很有抱负,充满了希望……可是第一个半途而废、把他们抛弃在这里的,也是我。”
“你为什么要走?”迎蔷经声问。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叶,放在嘴边嚼。“把时间花在这,我家人认为这简直是浪费生命。所以当我毕业、当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个社会新鲜人一样,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钱、职位的大熔炉。而说真的,我这个人也还满够贱的。居然还给我赚了不少钱,当然也忘了山上的这些人。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电话,教授住院了。”
他的声音愈来愈沉,也愈来愈低。
“我赶到医院时,教授已经不能讲话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