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别用中文说他的坏话,他听得懂的。
到了他十二岁之后,就是他领着我到处「探险」了。自从三个月前可怜的墨菲太太也因为心脏病发作去世,雷更是吃住都在我家里。
雷这家伙天赋异禀,如果生在中国古代就是一个李元霸〈注二〉,一张阳光灿烂的脸,极具煽动性,是个天生的推销员。他十几岁的时候每个月收入就是五位数了。现在是X大公司的营销部副总裁。
我十三岁的时候雷第一次说他喜欢我,当然我很快就发现他也喜欢露茜、费比、温迪、安妮、朱莉、凯蒂、黛比、爱咪、乔琪、艾迪、路易、高飞、安基、杰其……我已经脱袜子开始数脚趾头了,才只数了一半。
本来在墨菲太太出事前,那家伙洗心革面要重新做人,还跟那些蒂蒂比比的都断了来往,我也想再给他个机会─给我们两个一个机会。
可是大概他母亲的病逝对他的打击太大吧,他居然又开始夜不归宿。我的卧室窗子跟他的正对着,他什么时间回家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还是那么霸道,永远认为他有权利质问我。
老妈问:「为什么一定要去蒙特丽尔?」语气冷的都能冰酸梅汤了。
「因为二姑姑的女儿也要来加拿大念书!」
本来我想就这么得过且过地混到退休,谁知三个礼拜前,晴空一声霹雳,二姑姑来电话说她家女儿也要来这边念大学,让我帮她联系附近的大学,并且「如果可能,像照顾她表姐〈也就是我大姑姑家的女儿〉一样」再照顾她五、六年。
我当时就决定了,我要彻底消灭这个「如果」跟「可能」!
话说我大姑姑家的千金,那叫一个恐怖,比我还大八个月呢,生活上居然一点能力也没有,支使我做牛做马三年整,还花痴一个,我的同学朋友都被她算计遍了,害我现在见到同学还抬不起头来。后来终于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老苏格拉底牺牲小我,愿意娶她,我才逃出生天。
「那你逃到蒙特丽尔就行了,她万一去那里念大学呢?」老妈的语气缓和了些,说起此女的恐怖,连老妈都招架不住。
「老爸他们不知道,三年前魁省的新规定,去他们省读大学的一定得通过法语托福,哈哈,二姑姑的女儿一定通不过的。」
看到老妈有点失落的脸,我连忙推开身上的熊,把老妈抱进怀里安慰:「老妈,妳也知道的,我想当警察,不然也不会去念警察学校了,再说,也就签了五年的合约,五年后我就回来了。
「而且蒙特丽尔离这里也不是很远啊,开车四……五……六个小时就到了,我还是可以经常回家,妳也可以去看我……放手放手了,耳朵耳朵……」
老妈狠狠拧着我的耳朵细声慢语地问:「我怎么没听清楚,你说的是几个小时?」
「六个,六个,啊不,七个七个还不成吗?」其实我的记录是四小时三十分,把车速飙到一百五以上,中间不休息─不过不能让老妈担心。
「再敢给我飚车我打断你的腿!」老妈摆出泼妇状,如果让她的学生看到一向温文尔雅的苏小姐这副河东狮相,晚上一定会做噩梦。
「苏小姐,安河法律对家庭暴力绝不姑息。」我揉着耳朵一本正经地对老妈说。
「不姑息家庭暴力是吗?」雷给了我一个泰山压顶,在我的肚子上抓着,「我不算家庭成员,苏小姐〈这家伙永远按照小学一年级的规矩叫我妈妈苏小姐〉,我帮妳摆平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哈哈哈哈……饶命,哈哈哈……老妈救我……」
老妈翻个白眼,一任她的干儿子欺负亲生骨肉。
当天晚上,我正在网上注册麦吉尔大学心理学的课程,雷从我的窗户爬进来〈因为两家是邻居,我们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