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是对方还是三个人。
即使,受害者三人,其中两人枯瘦,另一人消瘦,也不是五个小时能完成的。
要知道,就算是解剖一头猪,消耗的时间也只会长,不会短。
“三个人?”
王超猜测道:“一个人对应一个?”
“五个人吧。”
徐浩沉思一会,开口说道。
“而且这还是五个较为年轻的人!”
杀人,也是需要力气和体质的。
你要是和竹竿一样的身材,一碰就倒的样子,就算能杀得了受害者,但绝对会让对方尖叫起来,让邻居惊醒。
而受害者高达三人,只有做到一击毙命,否则光是哀嚎声就能让人警惕起来。
“这些人很恨受害者?”
王超眉头一挤,他看着地上的残骸说道。
徐浩之前对他讲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官,会体现在口语以及动作上。
比方说两个关系好的人,其中一人向对方说自己在游轮上,那另一人会感到好奇,然后两人快乐的聊天。
如果关系不好,便会感觉对方在炫耀。
刑事案件亦然!
你想杀人,若是恨,杀人的手法便会折磨对方,若是惹怒了自己产生的杀人冲动,杀人时大概率会多用刀子捅腹部,而不会碎尸。
三个受害者,均是被以如此恶劣的手段残忍杀害,那凶手对受试者的恨意
得多高!?
王超忍不住咂舌。
“这是杀他们孩子了?不对吧,杀孩子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凶手来啊。”
“而且张萍如果要是对谁家孩子出过手,估摸着也该查出来了吧”
上次的六洲省爆炸案,上面极其的重视,全国严打的程度丝毫不亚于这次的采生折割案件。
如果张萍儿子真要是在学生时代做过什么,早就被查出来了。
而且
“人头也不见了。”
徐浩看着那不断被打捞上的碎尸,摇头说道。
“对方为什么将人头给带走!?”
一个头颅,凶手有什么可图的?
有很多。
博物馆人头案,图将人头变成标本。
邵安市案件,图脸上那张脸皮。
脸上的东西太多太多了,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头发,凶手带走头颅,奔着哪个地方都有可能去!
“藏尸地点也不对。”
“下水道太明显了!”
“这是沟渠的样式,短时间堵住还好,但若是长时间堵住,也会让周围的邻居发觉出异样!”
徐浩的眉头皱了起来。
“短则五六天,长则十多天。”
“将尸体藏在这里除了短时间内的隐蔽,时间一长,恶臭味顺着管道口涌出,是个人都能发觉出来!”
“对于一个能想到处理血液的聪明人来说,这点显然是十分不理智的。”
“除非”
说着,徐浩一顿。
“除非他们只想争取这短暂的十天时间!?”
十天能做什么?
十天能出国!
但问题也来了。
一天也能出国!
如果徐浩是凶手,那就买一张早上八点出国的飞机票,在出国前一晚将人杀害!
这样,甚至不需要将凶手给藏起来依旧能出国!
也就是说,若是对方是奔着出国躲藏,隐蔽起来的话
那对方藏尸,甚至是隐藏血迹,那都是多此一举!
既然如此
“那对方为什么要在明知道最多会藏十天,出水口并非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