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部分 (4 / 4)

但当时我很欢迎任何能牵扯到自身的穿凿附会或冷嘲热讽。认识吴凯蒂后,她用好几个名字来叫我。不过,可以这么说吧,那些全都是她的个人财产,而我也满喜欢那些称呼的:像是“小佛”,是用在特定场合;还有“西哈诺”,这个由来我稍后会交代。如果维克托舅舅还活着,依他的思考模式,一定很高兴知道马可终于抵达中国的事实。

竖笛课进行得很不顺(我的呼吸不愿配合、两片嘴唇没什么耐心),所以我千方百计的快快闪人。结果是棒球比较有吸引力。我在十一岁时,变成那种瘦巴巴的美国小孩,棒球手套不离身,右拳每天要搥打手套一千次。在度过学校某些难关时,棒球确实助上一臂之力。第一个春季加入当地小联盟的时候,维克托舅舅几乎每次都到场为我加油。一九五八年七月,我们突然搬到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去(“千载难逢的机会。”维克托舅舅说,指的是他找到教音乐的工作),但次年又回到芝加哥。十月,维克托买下电视机,让我逃课在家看白袜队打了六场之后还是输掉世界大赛。那正是厄利·韦恩(Early Wynn)和go…go白袜队的年代,也是瓦力·月亮(Wally Moon)和他的射月全垒打的年代。当然,我们两人都支持芝加哥队,但当粗眉男在终场挥棒击出时,却都暗自窃喜。下个球季开打时,两人又回头声援小熊队──那个常出乱子、不中用的小熊队、那个占据我们全部灵魂的球队。维克托是日间球赛的死忠支持者,他觉得口香糖大王(William Wrigley Jr。,小熊队的老板,以卖口香糖起家,故有口香糖大王的绰号)没屈服于人工灯光的滥用之下是符合伦理道德的表现。他是这么说的:“我去看球的时候,惟一想看到的星星是内野的明星。这是阳光闪耀、汗水齐下的运动。阿波罗的马车在天顶盘旋!伟大的球体在美国上空燃烧!”我们在那些年头耗在一起讨论恩尼·班克、乔治·阿特曼,和葛蓝·哈比等人。哈比虽然是舅舅的最爱,但为了符合自己的世界观,他只好宣称哈比当不成好投手,因为哈比这名字意味着不专业(译按:哈比为Hobbie之音译,音同Hobby,业余爱好之意)。诸如此类的搞怪说词是维克托牌幽默的精华所在。从那时起,我就爱死了舅舅的笑话,我完全理解为什么说这些话时必须面无表情才行。

。 想看书来

月宫 1(4)

刚满十四岁的时候,家里人口扩充到三个。多拉·夏姆斯基,本姓卡兹,是个身材结实、四十几岁的寡妇,一头浓密的淡金色头发,臀部紧紧裹在紧身裙里。六年前夏姆斯基先生去世后,她就在中美人寿保险部门担任秘书。她和舅舅相识于羽石旅馆的舞会,当时“月光心绪”正在那里替人寿公司的新年聚餐演奏提供余兴节目。一阵天旋地转的追求后,这对情侣在三月共结连理。这事本身没问题,我也很荣幸能在婚礼中当伴郎。不过,等大势抵定后,我才发觉新舅妈对维克托的玩笑总是笑得很勉强,这让我很难受。我怀疑这是不是表示她有点钝,而欠缺机敏的心思是不是也暗示了两人的结合难有善终?没过多久,我发现原来有两个多拉。一是板着脸孔的男人婆,忙碌能干、信心十足,她具备警官办案的高度效率,利落的巡遍房屋上下,她是脆弱的勇气的守护神、是个万事通、是个掌控全局的大老板。第二个多拉则是个醉醺醺、卖弄风情的女人,是个泪眼汪汪、自怜自艾的纵欲主义者,她会穿着粉红色浴袍在客厅里头跌跌撞撞、晃来晃去,把大吃大喝的东西一股脑吐在地板上。这两个嘛,我比较喜欢第二个她,因为似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