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一满15岁就进了我父亲工作的垃圾公司,管收东河附近107道一带的垃圾。每个周末我父亲都把我的工钱一起领走,我跟他急了好几次。没办法,我只好纠集几个人晚上出去抢商店。我总得有自己的零花钱,是不是? ………… 有一天,我弟弟强尼死在了大街上,警察说是被车撞死的。可是有人看见了,警察带他到局子里问话,出来时他就已经死了。他们把他扔在大街上,血肉模糊。他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的哥哥叫安东尼,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疯人院里。 后来,瓦拉奇的祖母和两个妹妹也先后被送进了疯人院。 瓦拉奇在国会“麦克列兰委员会”作证时说,他第一次犯罪实际上是在9岁的时候。他和强尼从附近的杂货店里偷了香皂,再廉价卖给街坊们。他还记得香皂的牌子,叫法尔丽。 等瓦拉奇长到18岁时,他已经辞掉工作,专事打劫。他的那个团伙人称“分秒帮”,以形容他们行劫时动作之迅速。“分秒帮”通常在后半夜行事。那时的纽约市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天凌晨3点到5点将市内的交通灯关闭两小时。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逃跑时他们可以畅行无阻,而不必担心红灯。这个从早期犯罪生涯中获得的经验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辈子。后来他在“科沙·诺斯卓”里做“合同”时,首当其冲的考虑就是作案之后的撤退路线。 “分秒帮”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们几乎不带任何工具,只从人行道上捡一只牛奶瓶或操起一个垃圾桶什么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橱窗。瓦拉奇们做过试验,从商店的“福尔摩斯系统”警报铃响到警方赶到现场,最快需要5分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短于5分钟的时间内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帮”的司机,开一辆二手的皮卡,这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他的任务就是坐在路边不熄火的车里,等到办完事一踩油门就走。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宝店或服装店时,有时候他也会跟着进去。多年后瓦拉奇还记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身是12号,所以每次他都会挑几件这种尺寸的衣裳带给她。 前后四年的时间里,“分秒帮”作案逾百,也终于有了闪失。1923年春天的一个晚上,记得是在布郎克斯的东萃孟街和177道,事前他们侦察了两个星期,那家丝绸店连“福尔摩斯保安系统”都没有。他们平日里唯一担心的就是刚好有警察在附近巡逻,可就偏巧遇到了这样的事。当时他们一个人在里面取货,两个人在外面接应装车。突然,路口放哨那小子撒开腿往这边跑,瓦拉奇赶紧按喇叭让他们快撤。这时候,三辆警车一起堵了过来。肯定是有人告的密…… 尽管被警察一枪打在了胳膊上,瓦拉奇还是带着他的同伙们左冲右突,总算是冲出了重围。警方很快通过皮卡的车牌号码719864,查到了瓦拉奇。20年代,路上跑的车辆并不多,犯罪分子基本上没有可能偷到车,所以牌照也都是货真价实的。同年8月,瓦拉奇以“抢劫未遂罪”被捕。 我还不满21岁,所以法官可以把我送到埃尔米拉少管所蹲18个月,或是在新新监狱里关15个月。律师告诉我,这里头有一点小窍门。少管所的18个月是实实在在的,而新新监狱的15个月,不仅包括了我等待审判时在布郎克斯监狱里已经被关了的日子,如果表现好的话,还可以减刑,9个月就能出狱。
瓦拉奇备忘录(8)
我当然愿意去新新了。我看得出法官对我的选择非常恼火,我记得他恶狠狠地对我说:“你以为你得逞了?你想去哪儿我就送你去哪儿,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要是能早点出来,也就会早点又回来见我。” 也许是吧。管它呢。 新新监狱位于纽约州北部,是美国最著名的监狱。纽约市的犯罪分子管进新新监狱叫做“去上游”。 新新监狱的真正名字叫“奥新宁”,印地安语,意即“石头叠石头”。 瓦拉奇在监狱里闲来无事,跟着几个“难友”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