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哥,外面来了三个人,都带着枪,脾气很凶,还要我们把车子里的油送给他们。”胡林又怕又气愤,见林雨醒来,有了主心骨,不满的倾诉道。
林雨皱眉,眯了眯眼,车子是他们生存下去的一个保障,没有油怎么行,可现代人没有一个不怕枪的,有枪就难办了。拾起地上的金色前肢,招呼一声大黑,道:“有枪?出去看看。”
刚来到角门,迎面进来一群人,王大同在前面引路,见到林雨,笑容满脸的朝身后三个男子介绍道:“三位大哥,他就是林雨,会些功夫,靠着手中削铁如泥的金色爪子,能够杀死甲壳虫。”
介绍完,他的目光看向林雨,笑靥的脸庞瞬间消失,正色道:“林雨,这三位大哥说要在我们这里暂住,没问题吧。”
“林雨,你好,听说你能靠冷兵器杀死甲壳虫,真是英雄出少年,敬佩敬佩。”
林雨看向说话的男子,中年人,长相很普通,眉毛粗粗的,眼睛不大不小,鹰钩鼻,胡子刮得很干净,最有特色的是他的头发,染成红色,鸡冠形状。
男子说的话很好听,脸上带笑,如果不是看到他冰冷不带感情的眼神,林雨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善人。
“请问贵姓?如何称呼?”感觉出这人不好对付,林雨懒得说场面话,直接问道。
“敝姓刘,道上的人给个面子,叫声鸡哥。”说起名号,鸡哥高傲的昂起头,说辞谦虚,语气却不谦虚。
一看他就不是什么好人,林雨最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可此时不能拒绝,遂直截了当的说道:“刘先生,你要住在这里也可以,不过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麻烦你们听我的指令行事。”
“嗬,黑蛇,你刚刚听到了什么?我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我怎么听见有人要坐到我头顶上,拉屎撒尿。”鸡哥冷冷一笑,目光从林雨身上掠过,转头,视线落在身后的一个黑衣男子身上,掏了掏耳朵,疑惑的说道。
黑衣男子不屑的瞥了林雨一眼,附和道;“鸡哥,您的耳朵没毛病,主要是某些人的脑子秀逗了,自以为自己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就学人家当老大,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鸡哥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故作慈祥和善的表情,朝林雨说道:“年轻人,有冲劲是好的,但是撞到南墙还不回头就不对了,这年头,当老大靠的不是功夫,而是这个。”
鸡哥拍了拍背在背上的狙击枪,得意道:“有枪才是老大,没枪你就老老实实当孙子!”
说完,不再看林雨,大踏步朝前走,喊道:“鸡哥我饿了,来人烧火做饭。”
王大同快步跟在鸡哥身后,为难道:“鸡哥,天然气停了,没法做饭。”
“没天然气,不会找柴火啊,什么衣服啊,家具啊,不都能烧,快点,别惹我鸡哥不高兴,不然我认得你,可子弹不认得你。”
……
一群人跟着鸡哥走了,只剩林雨四人站在角门旁,无声的站着。
“雨哥?”胡林犹豫的喊道。
“要我说,我们留下来,那什么鸡哥也不会给我们好日子过,不如我们走吧,到哪都行。”高云劝道。
“我感觉行,那鸡哥一看就不是好人,以林雨你的实力,到哪都能生存下去。”
方寒玉和高于开始考虑迁移,有枪的人,他们打不过,还逃不掉吗。
林雨看着眼前三人,此时此刻,他们与自己站着一起,而不是跟着鸡哥,已经表明了立场。胡林对自己忠诚,他相信,可方寒玉和高云决定跟随,却让他大吃一惊,毕竟三人只认识了两天,连人品性格还没摸透,就做出这样的决定,如何不让林雨惊讶。
之前鸡哥说的一番话,虽然不好听,却自有道理,有枪才是老大,末世之中,武力拳头才能保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