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以及切成薄片的鱼肉。
黑暗的气息仍旧在莫菲斯周身流转,被黑暗染成漆黑的发色还未恢复。
但翔云和宝宝注意的并不是这些。倏地跳起来扑过去,闪着金光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把手上完整的鱼皮、鱼骨交给宝宝,莫菲斯从空间袋里取出半个坚硬的水果壳做成的容器,和一些粉末状充满香
味的调味料,开始料理自己的晚餐。
宝宝翻来覆去看着完整的鱼皮。柔韧的皮虽不够做盔甲,但作护套或保护身体的重点部位已经足够了。这样坚韧
的皮肤,不管卖给谁都会是天文数字。
鱼的牙齿是更值钱的东西。能够穿透龙的皮肤,如此尖利的牙是刺客最完美的武器!而鱼的骨头,虽然不知道能
做什么,应该也值不少金币吧?
小心翼翼的翻来覆去,突然,一颗晶莹雪白的珍珠不知道从哪里掉了出来,在空气中划过一道优美的痕迹,闪着
美丽而冰柔的荧光。宝宝直觉接住,却被珠子上透骨的寒意冰得颤了一颤。
对金币的执着让宝宝死也不放手,飞速唤了附近的树枝托住珠子,仔仔细细的打量起这颗奇怪的家伙。
直觉告诉他,这颗小珠子,非常非常之值钱!
不看也就罢了,这一看之下,翔云先惊讶的轻喊一声。
风之冒险小分队虽然没多少人知道,但天才冒险家的名号,及冒险公会会长的头衔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只是,除了他们自己,就只有冒险公会那些老成精的人知道,其实冒险公会的会长,是一个小团队。
─有着最优秀冒险者的团队。
凡是罕见的狂暴武士,更是大陆唯一能修炼斗气的狂暴武士。谁都知道狂暴是兽人中极稀少的天赋,而兽人是无
法修炼任何魔法和斗气的。
但凡却可以。因为他是有四分之一兽人血统的人类。
连擅于从细微末节推断整体的莫菲斯也没发现,比任何人都沉稳的凡,在发狂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更狂暴。
宝宝是操控者,而且对金币有着异于常人的执着,精神力不稳定。可冒险公会的会长、天才冒险家却以他的名字
来命名,这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是:他跟翔云打赌,而他输了。
不,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宝宝喜爱打赌,并且十赌九输已是团队里公开的秘密了。我要说的是─宝宝和翔云,都
是从小钻在书堆里的天才。过目不忘的本领让两人对各种宝物了解甚深,对人文地理也研究得非常透彻,几乎没
有冒险者能比得上,他们两人对各个种类宝物的了解。
作为冒险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像莫菲斯只是意外而已。因为大陆上永远不会出现第二个莫菲斯。
虽然只是第一次见到,但翔云立即看出这貌似珍珠的雪白小珠,有个特别的名字:魂珠!
晶莹剔透,充满魔法元素和生命气息,从没有人能知道它是从哪来的魂珠,整个大陆一共有三颗,同样大小和同
样形状。
第一颗是漆黑色的暗之珠,充满黑暗的力量。关于这颗珠子的传说有无数,但是在三百年前,它却突然失踪了。
第二颗出现的是火红色、充满火之力量的火魂珠,现在镶嵌在魔法公会的令牌上。镶嵌有一百三十八颗高级火系
魔核,称为「火云」的令牌,之所以能成为大陆十大神兵利器之首的最大原因,就在于那火魂珠。
第三颗魂珠,是光明神殿的光之珠,供奉在神像面前,保护着神圣教廷不会被黑暗力量侵蚀,是这个大陆最有名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