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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2 / 2)

下去。

陈穆莫名而生一阵烦躁,眼前林殊止又垂下头,用头顶的发旋对着他。

林殊止是个犟种。陈穆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这点。

“一定要去?”他问。

林殊止点点头,松软的头发随着动作以极小的幅度摇摆着,其中有一撮在其中略显凌乱,偏要一枝独秀般立起来,看起来有些俏皮。

“你去吧,”陈穆最终还是松了口,“早点回来,多带件衣服,别着凉了。”

他看得不顺眼,抬手间就把那不服帖的发丝压下。

林殊止有所感知地抬起头,脸上表情已然转晴。

他的兴奋丝毫没有掩饰,刺得陈穆心脏泛起一阵细密的酸胀。

陈穆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泄露情绪。

年少时他总喜欢收集一些闪亮耀眼的宝石,如今常住的公寓里甚至专门打造了一个柜子用于存放以前收藏的这些东西。

兴趣最初起源于母亲留下的一串红玛瑙手串,后来这些亮晶晶的宝石逐渐演变成了表达情绪的另一种方式。

他擅长将所有东西都分门别类并制定计划,每天摆在显眼位置的宝石也不一样。类似于一种打卡行为。

比如晴天时与青金石相搭,阴天便与黑曜石相配。

这实在是没什么意义的举动,但学生时代时他经常这样做,喜怒哀乐不显于外人面前,只在关上门后让自己看见。

后来就不需要这样了,因为他终于可以不受限于任何人。

林殊止的快乐太简单也太明显,就像他收藏的宝石一样耀眼。

耀眼到能让他抓到一些从前无法拥有的东西。

他很喜欢的东西,就希望一直都能看到。

手上的戒指陈穆说不需要一直戴着,但林殊止一时半会儿还舍不得摘下来。

再舍不得也没用,试戏毕竟是工作的一部分,他的妆造不允许他一直将戒指戴在手上。

林殊止最终还是把它摘下来,用绒布细细包好放到盒中,塞进了床头柜里。

试戏很成功,剧组导演对他十分满意,一个月后林殊止便要进组,要开始为期三个月的拍摄。

他拿到的是个不大不小的配角角色,通告排期已经出来,时间算是比较宽松的,也不要求他时刻都在剧组待命。

他很喜欢这种体验另类人生的工作,除了拍戏,他还打算向老戏骨多观摩学习。

因此三个月的时间,他不打算回来了。

陈穆似乎对他这离开三个月的做法有些不满。

临行前一天是周五,为了赶早班飞机林殊止特地早睡,碰巧陈穆那晚加班,提前告知了他今晚也许不会回来,别墅十一点刚过就熄了灯。

陈穆其实很少会花费比平时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回到别墅,工作日一般都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里,只有周末双休会回别墅。

因此这样的情况一连几次,周末办事就成了两个人之间不可言说的默契。

一开始林殊止还有些不习惯和羞涩,但时间长了就不那么在意了。

他甚至学会了迎合。

床上无比合拍,床下也算相敬如宾。

那晚林殊止睡下后不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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