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锐在以自己的方式,努力成为能够与姜彻并肩、甚至可以保护他的成年人。
姜彻对此心知肚明。
然而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承认,在被面孔稚气未脱的少年照顾着。
像是孩子一夜之间长大的父母,一时无法适应不被依赖的情况,他安慰着自己:“孩子大了是好事,懂事点要省心得多。”何况之前喝醉或者生病的时候,都曾被照顾得彻彻底底过。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姜彻走上楼,看到程锐搬了只小板凳,坐在阳台上削土豆时,依旧觉得相当不自在。他摸摸鼻子,尴尬道:“不是说了,你去学习,我来做饭就行。”
“没事,我这次测验成绩不差。”
姜彻蹲下,想去拿他手里的削皮刀:“那还是学习重要,给我。”
“已经弄一半了,”程锐躲开他的手,“烙着吃吧?”
“烙土豆太麻烦——也不是特别麻烦,你要是喜欢,我做就行。”
程锐瞟他一眼,平静道:“我做。”
姜彻抓抓头发,眼神飘忽,说话也底气不足:“上周就是你做的,来哥这儿,怎么能老是让你做?”
已经削好了,程锐端着土豆起身,看向他说:“我想做饭给你吃。”
姜彻并不回应他的话,转而说:“那煮汤?我去淘米。”
“我已经弄好了。”程锐说。
姜彻一愣,无奈道:“你这是给我当保姆呢?”
程锐摇头,想了想说:“你去买馒头吧。”
姜彻憋了半晌,喃喃自语地下楼:“馒头下楼就是,这是拿你哥当三岁小屁孩还是七老八十的糟老头啊?”
二楼魏宁捧碗方便面,一脸羡慕:“有家室的人就是比孤家寡人幸福,矮瓜还没过门就这么贤惠,真是好媳妇。”
好媳妇一顿晚饭做了白米粥、烙土豆、青椒炒肉,解开围裙坐在餐桌前,一脸期待地看着对面表情抽筋的姜彻,问:“今天炒肉放了孜然,怎么样?”
姜彻干巴巴嚼了两口,说不错。
程锐抿嘴笑笑,竟有些不好意思。
吃到一半,姜彻放下筷子,再一次强调道:“小锐,你看,你都是高中生了,学习最重要,整天花这么多时间来给我做饭搬东西,这不好。”
程锐不以为意,淡淡道:“没有耽误太多学习的时间。”
“你是男生,男生哪有整天围着厨房转的?”
程锐也停了下来,望着他问:“你不喜欢?”
姜彻愣住。
并不是讨厌。懒惰大概是人的天性,能够躺着就不愿坐,做饭刷碗洗衣服之类的琐事能拖就拖,说一万遍劳动最光荣,都无法消弭不劳动带来的轻松感。无法否认,有程锐在的时候,确实可以得到很好的休息。
说不定潜意识里,还很喜欢,甚至期待着不必做晚饭的周末。
“没,”姜彻否认道,“围着厨房转也没什么不好。”
害怕的是,一旦被纵容成习惯,大概就很难改变了。对方可是比他小上十岁、还在念书的孩子。
“但是学习比较重要,你这个年纪,正是要好好读书的时候。”
“老师也说要放松一下。”
“那你去跟同学打打球、逛逛街,不是都挺好?整天跟我窝在家里,不是看电影就是做家务,这多不好。”
程锐歪着头,微微笑起来:“我觉得很好,而且之前也去打球了。”
“你应该多和年龄差不多的同学玩。”姜彻不肯放弃,硬撑着兄长的架子。
程锐垂下眼睛,小声说:“我跟他们说,要陪女朋友。这个比较重要。”
“……啥时候说话跟魏宁一个调调了。”
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