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我的抽屉里总是帮简易准备一盒止痛药。这样的学校生活让我觉得非常满意,除了我的父母亲,除了王筱笛,我又找到了带给我安全感的人。
大二的时候,有人追求我。心理系一个叫关梓严的男生。他每天早上都会给我买早餐送到我的桌上。早餐不是学校食堂里的,天知道学校食堂的东西有多难吃,他是从校外买来的,而从男生宿舍到我们文学院的教学楼骑车大约要二十分钟时间。他还写情书,每天一封。文笔很好,看不出是一板一眼的心理系学生写的。他甚至会写“不辞天涯共君醉,时虽暮,却有云杯。此生若永如初见,换千古,莫相催” 《秋千索》这样的词。 “答应他吧,”苏红说,“很痴情呢,听说成绩也很好。”“对啊,对啊,长得也不错。”古路路说。的确,关梓严长得很好看,又高又帅,甚至有点像冯德伦,一笑起来右颊上会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这样的人我还挑什么呢?我只是觉得他不是我一类的人,他很优秀,很阳光,很有人缘,对谁都温柔可亲,这样的人与我应该不会有交集。
于是我任凭他送早餐和情书,我想他应该也坚持不了多久。这样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傍晚,关梓严在校门口叫住我。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不要老是装成刺猬,你明明就是只蜗牛”。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说的非常认真,我没有听到一点鄙视或者嘲笑的味道。于是在他走出去十几米之后,我大声喊住他:“关梓严,做我男朋友吧。”
第二天早上从宿舍出门的时候,我对简易说:“简,不要买我的早餐了。关梓严会帮我买”。简易很诧异的回头:“你接受他了?”我点头,简易什么也没说就转身,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非常可耻,对我来说似乎所有出现在我身边的人都是利用品,王筱笛是,简易也是。我就像一个吸血鬼,看到有温暖的血液就吸,找到更好的就甩掉前一个,我内心真正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第三章
我开始和关梓严交往。我们一起吃早饭,中饭,有时也会出门吃路边的麻辣烫。冬天的时候吃麻辣烫实在是一种享受,每次吃完,关梓严都会习惯地摸我的手,然后开心的说:“现在暖了。”他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海水的味道。闻起来非常干净和清爽。跟王筱笛比起来,关梓严算的上是成熟的男朋友,他不用我可以提醒,会注意到我的习惯,然后帮我打点好。比如说我手冷,他会常常带我吃麻辣烫,帮我搓手,给我买纯羊毛的手套,比如说我不喜欢吃胡萝卜,他会把菜里的胡萝卜都挑出来然后吃掉,还比如说他知道我喝咖啡只加鲜奶从不加伴侣,他会每天早上帮我把鲜奶买好。我想不出怎么会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这么好,我有时甚至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幻像,但却真实的发生在眼前。我想我是真的动心了,我不再把他当作是谁的替代品,因为他跟青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他是真正的在对我好,如果不是发生那一件事,我想我和他的后来就不会是那样。
圣诞节那天晚上,简易喝了酒。起因是苏红和古路路觉得圣诞节没有男朋友的三个人无事可做,既然没有人送礼物,也要自己庆贺一下,于是跑去超市买了三瓶啤酒三瓶红酒三瓶白酒,很合理每人每种酒各一瓶。我回到宿舍的时候,三个人都醉得七倒八歪,苏红和古路路醉了还知道自己爬上床去睡觉,只有简易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我摇简易得肩膀:“简,上床去睡吧。”简没有反映。好吧好吧,我把她拖起来往我床上拎。醉成这样肯定没办法爬上去了。“丹,你回来啦?”简易醒了,她看着说,醉眼朦胧。“恩,你还好吧?”我说,“哪里难受?要我出去买醒酒药吗?”她轻轻摇头,看着我,定定得看我,那种眼神让我想到青,那一晚,青也是这样定定得看我,似乎要把我看透,简易的眼神让我非常害怕。于是我说:“简,我出去给你买药。”然后,简易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