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殊不知人家在生活中自得其乐对自己给予完全的赞美。
简单说就是对自己极好,在生活中挖掘一切可以使自己好的因素,然后如老母鸡一样护在翅膀下,任谁不给,完全独吞。
沈浩言在生活中发现了思韵,不管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沈浩言现在是喜欢思韵的,思韵是可以给他带来精神和肉体上的优护的,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思韵前有狼后有虎,身边还蹦跶着若干小白兔,这不符合沈浩言护食儿的理念。
而且,沈浩言的胆儿要比洛天肥不少。
所以沈浩言抬起头对思韵说:“我们结婚吧。”
思韵看看沈浩言,几不可见的笑了一下,“为什么?”
“我们门当户对,是合适的结婚对象。”沈浩言说出了最冠冕堂皇实际等于废话的理由。
“我是说为什么是结婚,而不是交往什么的。”思韵用手支着头看着沈浩言。
这么问沈浩言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你就是我的人了,我可以把你锁在家里,没有人可以觊觎你,实在不太好说出来。
“那换个问题,你喜欢上我了?”思韵勾勾嘴角。
“不行么?”沈浩言靠在椅背上。
思韵点点头,“喜欢什么?”
“圣洁气儿,媚劲儿,纯情气儿,淫荡劲儿,你变什么我喜欢什么。”沈浩言也有点淫荡的舔舔嘴角。
真是无耻,偏生今天思韵还就欣赏了沈浩言这股子无耻。
思韵笑了笑,“如果说结婚对象,门当户对,为什么要是你,而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沈浩言也勾起唇角,“因为我是唯一一个向你求婚的。”
沈浩言真是很好看,细长的眼,白皙的不见毛孔的皮肤,高挺的鼻子,薄薄的红润的唇,还有尖尖的下巴,很精致,也很符合他的性格,可这股子贵气又把他的刻薄衬托的理所当然。
思韵在心中描摹着眼前的脸,幽幽的叹了口气,这会儿吧,这孩子还挺招人疼,求婚啊。
求婚,实在是一个女人最销魂的软肋,敲一下就欲仙欲死,高潮就如同不要钱一样向女人排山倒海的袭来,女人在达到顶峰时潮红着脸嘤咛一声,这个过程就完美了,之后还能不断回味。多少女人期盼这人生之最销魂一刻的到来。
思韵也期待,她还没被人求过婚呢!
“这算什么求婚啊,没有玫瑰,没有钻戒,没有音乐,你也没有单膝跪地。”思韵吃吃的笑,太不正经了些,怎么说也是头一遭啊,草率又仓促的。
沈浩言站起身对着思韵伸出手,“我们去准备一下求婚的仪式。”
思韵很乐意去进行这种除了浪漫一无是处的活动,于是他们手拉着手走出了火锅店。
在已经关门的珠宝店门前打了个电话,老板亲自开车跑来重开店门,迎接唯一的顾客。沈浩言拿走了店中的非卖品,正在展示的名师大作,硕大的钻石熠熠生辉,俗气到思韵喜欢的不得了。
在通宵的花店中买来了一束蓝色妖姬,思韵也喜欢着俗气的玩意。
然后车往海边开,再加上月光沙滩,这画面才算完美。
浪打沙滩,寂寥无人,黑暗一片,月光隐隐。
说实话鬼片比爱情电影合适。
戏肉将来,沈浩言都有点笑场,他单膝跪下,把红色的天鹅绒蒙面的盒子打开,“思韵,嫁给我吧。”
思韵在享受这个过程,感觉确实很不错,说不上飘飘欲仙,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这就是求婚啊。
思韵笑一下,自己把戒指拿了出来戴在食指上。
代表未婚,多好。
喜欢被求婚并不代表真的想跨进围城,女性的心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