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斯莫基·罗宾逊唱《泪痕》(Tracks of My Tears)或《哦,宝贝儿宝贝儿》(Ooo Baby Baby)这样的歌曲时,他听得跟我们一样专注。
六十年代的芝加哥在音乐方面并不甘落后,一些了不起的歌星,像“烙印”小组的柯蒂斯·梅菲尔德、杰里·巴特勒、梅杰·兰斯和蒂龙·戴维斯,都曾在城市中我们后来所去的各处演出过。这样,父亲就整日为我们的训练和演出忙碌。在钢厂,他每天只上半天班。妈妈对这个决定的正确性有些怀疑,不是因为她觉得我们还不够出色,而是因为她还没见过有谁像父亲这样,把自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孩子们身上,一心想把他们造就成音乐家。甚至当父亲告诉她,他已经和加里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预约好,将我们的节目作为那儿的常设节目时,她也没表现出有多么惊喜。我们被迫在芝加哥和其他一些地方花掉我们的周末,以便在日益增多的业余歌手比赛中获奖。这些旅行需要很多的费用,因此,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的工作更显得特别有意义。妈妈对观众的反应感到惊讶,对我们受到的奖励和注意非常高兴,但她更多的是为我们担心。她对我尤其放心不下,因为我年纪太小。“这可真够一个九岁孩子受的。”她一边说一边死死盯住父亲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和哥哥们期待着什么,但夜总会里的观众和罗斯福中学里的那些可不一样。我们夹在蹩脚的滑稽演员、风琴手和脱衣女郎的节目之间表演。虽然我从小就受见证教式的教育。妈妈还是担心我会跟坏人一起走,或接触一些本该在长大以后再接触的东西。其实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要看一眼那些脱衣女郎的表演,你就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引起我的那种兴趣——在九岁时当然不会!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谋生手段令人厌恶,我们大家也因此下定决心,要努力使自己走上正轨,走得离这种生活越远越好。
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干活儿意味着我们平生头一回能演一整场节目了—— 一晚上唱五只歌,一星期唱六个晚上——要是爸爸能在第七个晚上把我们带到市外去参加什么活动,他肯定还带我们去。我们的工作很辛苦,但光顾酒吧的那些顾客对我们还不坏。他们和我们一样喜爱詹姆斯·布朗以及萨姆和戴夫的歌,再说,对他们来讲,我们是除了喝酒和调情额外加进来的东西,所以他们个个又好奇又兴奋。有一回,我们甚至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那天我们唱乔·特克斯的歌《苗条的大腿和身段》(Skinny Legs And All),唱到中间某个地方时,我跑进观众当中,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掀起女士们的裙子往里看。我跑过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朝我扔钱,一开始跳舞,我就大把捞起早已铺了一地的纸币和硬币,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由于我在能手大赛时获得了许多对付观众的经验,所以我们在夜总会面对观众演出时,我并不紧张。我随时做好登台演出的准备,你知道,就这么走上去——唱歌,跳舞,再开点小玩笑。
我们在不止一个有脱衣舞表演的夜总会里演唱过。在芝加哥一家这样的夜总会里演出时,我总是站在舞台的一侧,看着一名叫玛丽·罗斯的女演员表演。那时我可能有九岁或十岁了吧。这个姑娘会脱掉她的衣服和紧身短衬裤,然后把它们抛向观众。男人们捡起那些衣服,一边使劲儿嗅着上面的味儿,一边狂呼乱叫。我和哥哥们便眼看着这一切,默默接受下来,爸爸并不在乎。这种把戏我们见得太多了。在一个地方,那些人在演员更衣室的墙上挖了个小洞,甚至在女厕所墙上也挖了一个。透过这些洞你可以偷看里面的动静,而我则看到了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东西。那个地方的家伙们都疯了,一天到晚干一些在女更衣室墙上钻孔这类的勾当。当然,我也承认,那会儿我和哥哥们也曾为抢着往里看争执不下。“躲开,该我了!”我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