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听见勇子在电话那头高兴地说人齐了,又凑近话筒对甘蓝说:
「我说班长,你先把你那长指甲给铰铰,上次在我手上挖的那些红杠儿,弄得我女朋友现在还怀疑呢!」
「废话多!待会儿见!」
打篮球一直是个让甘蓝忘记烦恼的好方式,她擅长远投,不喜在内线与大汗淋漓的赤膊男生们推挤争抢。她尤爱篮球的皮革质地在空心入网的一瞬间所擦出的天籁,对她而言,那是种近乎极乐的满足;还有每一次凭靠敏捷与技术、而非蛮力带球过人的刹那,和上篮或者跳投得手的那一秒,都能让人血脉喷张。
她对这项运动由衷的喜爱,也都源於勇子对篮球那忘我的痴迷。
高中的时候,勇子是个除了语文能及格外,其他科目红灯全亮的出了名的头疼学生。在当时老师制定的所谓「一帮一」辅导配组中,他被安排给了甘蓝。
听到这个分组结果时,甘蓝的脸上都快能拧出水来。
果不其然,甘蓝讲题,他睡觉;甘蓝催他做作业,他藉故跑开;甘蓝把笔记本借他抄,他只是做做样子就退回。
有一次体育课自由活动时,甘蓝看见勇子在篮球场上一刻不停地投球、运球和上篮,那种视周围为无物的专注眉眼神情,着实让甘蓝惊讶。於是她用每一个老师在矫正学生态度时的语气,对勇子说:
「如果你把用在篮球上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就好了。」
勇子用足球的停球姿势把球踏在脚下,他问甘蓝:
「班长,你英语数学能考140,语文都能上130,但是你快乐吗?」
甘蓝看着他手上五颜六色的胶质腕带,觉得十分耀眼好看。
「我不是到这里来找快乐的。」
「那你难道不对任何一件事情感到无可替代的兴趣吗?!」勇子激动起来,双手攥在栏杆上,「篮球就是我的生命,只要筋还连着骨,骨上还贴着肉,我就要打球、要在场上拚抢!我的心思只可能放在篮球上,就像喜欢一个人,你怎麽可能把对一个人的心意用在另一个人身上呢?」
对勇子来说,飞翔和跳跃就是全部,一次精准的助攻、一记犀利的传球,重要性都远胜过於教室红榜上的排名。
後来,在甘蓝的理解和劝说下,他把成绩补了起来,考上了体院,也在精神上成为了甘蓝的忠实追随者。
「班长大人,你可来了!」
一见面,勇子就给了甘蓝肩上狠狠一拍,甘蓝吃痛地回了一拳。
「我有大喜事啊班长!」勇子顶着个大个子在甘蓝背後做跟屁虫,「我被选进省队了!」
「好小子,有两下子啊!」甘蓝拧开一瓶矿泉水喝着,又在勇子身上补了一拳,「晚上必须请喝酒!」
直到篮球公园的工作人员轰人的时候,甘蓝勇子一行人才出来。夜晚温度有些低,大家身上的汗都风乾了,个个筋疲力竭、饥肠辘辘,於是在街边一家麻辣烫吃烧烤喝啤酒。
「班长,你和小顾……真不联系了?」勇子嘴里正撕扯一串牛肉,口齿不清地问着。
「她结婚了。」
「啥!?」勇子手一抖,把刚夹起的鹌鹑蛋掉在了地上,「什麽时候结的?怎麽连个请帖也没有?她给我们省份子钱啊?」
甘蓝咕咚咽下一口啤酒,冰凉的液体从食道一路流动而下。
「我倒是收到喜帖了,有……有人那麽高的一张…喜帖 。」
勇子以为她喝高了,夺下她的酒把她送回了家。
夜晚,甘蓝躺在床上,摸索着手机键盘按下,卧室里没开灯,手机的萤光打在她脸上,鬼也似的惨白。
短信大约是顾梓涟在婚礼前发来的,只有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