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的哨官都当不成了,那可大大的糟糕。
墨九心生警觉,虽然说大将军总要趋吉避凶。但是比起临阵的危险来,被曾经的部下踩到脚下,显然这个后果更为可怕。
今天潼关之战若还有机会,说不得要拼上一把自己的老骨头,去博一个彩头,找回刚才的场子,才好叫下面的人心服口服。
不久之后,中军传令官传来耿仲明的将令。所部万余人马,尽皆入城清缴残余顽抗敌军。
这个命令一到,顿时整个耿仲明的大军欢声雷动。要知道这么多年了,只要跟随清军打仗,破门后率先入城的肯定是清军嫡系。这汉军先入城喝头道汤的事情,可真是前所未有。
这道命令与其说是将令,更不如说是奖赏更为贴切些。
亲丁营的人,除了墨九的哨队外,其他队伍也个个面有荣光。虽然攻门的整个过程平淡无奇。可毕竟是方才大家伙以身犯险拼出来的。如今雨露均沾,全军人马都有肉吃。众亲丁自然各个面露得意之色。
二番入城,耿仲明的一众人马各个奋勇争先。尤其是新归降来的汉军,生怕落于人后。
这些人攻坚不行,但是打顺风仗却比谁都厉害。如今这摆明了赚军功的事情,自然都铆足了力气,拼了命的向前冲。
墨九手下的几个队长也想号令士卒向前狂奔,却被墨九又拦了下来,依旧跟在耿仲明中军的左右,不疾不徐的前进。
虽然墨九已经打定主意今天要想方设法拔一个头筹,但却不能一味的蛮干。刚才王爷身边只有几百人,自己队伍压在其余哨队的身后,王爷恐怕也是落在眼里的。
现在摆明的顺风仗,自己如果一反常态,和其他队伍抢着入城。王爷若刚才没注意到自己也就罢了,万一若是真的注意到,留下一个“打仗全不行,抢功第一名”的印象,拿句文词来说那叫“简在帝心”。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混不出头了。
反而这时候落在队伍之后,跟王爷的中军走在一起。保持和先前夺门时候一致的状态。这才叫稳健持重,颇有大将之风。
另外墨九还有一些不为人道的小心思。这立功露脸其实也有些小技巧。一定要在显眼处拔得头筹,才会受到上司的看重。
三国时,关羽为什么能威震华夏啊。那是因为他在十八路诸侯的面前。当着天下群雄的眼皮子底下,温酒斩了华雄。一战之后,自然天下皆知。这叫露脸露在了明面上。
反观吴国的马忠。生擒关羽,射死黄忠。这样的显赫战绩,即便是战神吕布也未曾做到。然而这马忠却声名不显,最后死于小人的暗算,还些还不就是因为他露脸的时候,周围没有大佬看到,而替他扬名么。
所以墨九也不着急抢着进城,跟着王爷的中军,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遇到机会。
果然,在跟着耿仲明的中军入城不久,突然前面的人马停了下来。墨九知道肯定是前方发生了战况,于是也止住了自己哨队,双腿夹住马鞍,从马上站了起来,长身向前探看。
原来在潼关城的长街之上突然冲来了一拨人马,一个个穿着奇形怪状,却也有几百人之多。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面目俊朗的和尚。那和尚猿臂蜂腰,脖子上挂的素珠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黑黝黝的每个足有碗口大小,手中拎了一柄奇形方便大铲。
这方便铲本来是出家人慈悲为怀,在野外路遇僵倒之人,用方便铲挖坑掩埋,免得尸骨露于荒野用的。
可是这个和尚手里的方便铲显然不是铲尸挖坑用的,铲尖也不知道镶嵌了什么动物的骨头,乳白渗青。两边铲刃寒光逼人,中间是一道血槽,血槽满是暗红的污渍,一看就不是凡品。
当然,墨九并不知道,这铲子的外形其实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白骨碎云。(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