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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4)

更新时间:20121010

李彦仙,字少严,初名孝忠,宁州彭原人,徙巩州巩县。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喜欢与豪侠结交,他每次出远门,必定默默记下山川形势。青年时代在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麾下为部曲,因为在云州大同作战有功,任职校尉。靖康元年1126年率本州将士应招勤王。

在一个遥远时空的宣和三年1121年,北宋的陕西巩州的某个小村庄内。

李清月坐在家门口的门坎上,看着在院子里教自己大哥练武的便宜老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李孝忠听到五岁的爱女故作老成地叹气,感到好气又好笑,他让长子李毅继续练功,走过来抱起了粉嫩嫩的小女儿,笑道:“乖女儿,你又怎么了”

李清月很悲催地看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她悲愤她郁闷啊。再没有比一朝回到二十年前更加郁闷的事了,自己好不容易长啊长啊长,总算长大了,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这就算了,穿就穿吧,可这穿的什么鬼地方啊怎么不穿未来穿古代啊,穿古代也就算了,但为什么穿的偏偏是敌人最多的宋代啊穿宋代也就算了,但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见识见识王安石、苏轼、欧阳修这些历史文化名人,偏偏让自己掉到这兵荒马乱的北宋末年啊她虽然去年得知“海上之盟”已经订立,也已经做好成为受战火洗礼的新一代大宋百姓的准备,但她真的没想过自己的便宜老爹是抗金名将李孝忠啊。所以她真的真的很为将来的生活十分忧郁啊,按照历史发展,1130年他们全家就会死在陕州,只有她的便宜老叔、还有那个小屁孩哥哥李毅不会死啊,自己就要死在14岁的花样年华么不要不要不要啊

李清月搂住李孝忠的脖子,嘟起嘴摇晃她扎着两个小圆髻的脑袋。她对这一世能得到父亲李孝忠和母亲黄氏的关爱感到很幸运。自己前世父母在没有记忆时就出了事故死了,虽然叔叔舅舅们都很好,没有像那些小说写的那样夺了她家的财产又虐待她,反而不停地给她塞钱塞钱,也许是他们都是做大生意的吧,赚的钱很多,时间却很少,婶婶和舅母也每天忙着打麻将逛商场,所以李清月跟表弟妹们都是一样缺乏家庭关爱长大的,李清月本身苗子比较正,没长得太歪意思还是歪了,而其他的表弟表妹就跟普通富二代一样了,性格扭曲,纨绔不羁。李清月自小很羡慕那些父母双全的家庭,如今总算有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李孝忠见李清月不高兴,以为她无聊没事做,便抱着她玩抛抛,讨爱女的开心,正好黄氏从门外进来,看到父女俩这个疯样子很无奈:“少严,小心点。”

李孝忠朝妻子呵呵笑了几声,却悄悄跟李清月说:“我们等会去县城玩。”

李清月亮了亮她的大眼睛,实在不是她幼稚,实在是因为作为小孩子真太无聊了,她作为女孩子,有没有科考压力所以每天就是认认字写写字,一写完字就没事做很无聊了,再加上她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自然不会跟村里真正的孩子们能玩在一起,于是李清月每天都盼着爹爹带自己去逛街,但遗憾的是不是每天都能去的,因为她爹爹是校尉,平时是要呆在军队训练的。

李孝忠看李毅今天的练功任务快做完了,就叫李清月进后山去叫二哥李泽。

因为这个长她两岁的十分逆天的天才神童二哥,李青月十分遗憾地没能像别的穿越女那样混上一个神童的称号。李泽实在太彪悍了,他半岁就能说话,一岁就能识千字,三岁可以作诗虽然后来没有长进,因为志不在此啊,五岁能写能辩,非常的全能。但是李清月一直怀疑这个二哥也是穿的,呃,应该是带着记忆投胎,因为李泽居然喜欢搞化学,如今还成功地弄出了玻璃镜还有浓硝酸但是无论李清月如何暗示,比如一般穿越小说里的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还是直接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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