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来,不明所以地被我一把抱住。他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恨不得将他揉入自己骨血之中,再也不要分离;他不知道,我面无表情,其实却满心雀跃,高兴得手指发颤;他不知道,直到这一刻,我悬而未决的心,才终于安定下来,胸腔的部位,噗通噗通,强健有力地跳动。
他不知道,在这一刻,我终于确定,我爱的人,回来了。
我暗下决定,这一次,我会倍加小心,避免重蹈覆辙;这一次,我会一步三思,再三衡量,一切以他脆弱的身体和心理是否能经受得了为前提;这一次,我会倾尽所有让他欢喜无忧,经过一千多个日夜的煎熬,我终于明白,唯有他快乐,我才能真正快乐。
只除了一条,他不能离开我。
其实是,我不能离开他。
他对我来说,不是情人,不是爱慕的对象,不是伴侣,而是像内核一样的存在,是让我这具身体像个人一样有感觉,能正常发挥喜怒哀乐的功能,能分辨痛苦和幸福,能区别黑白与彩色,能生产什么叫做意义,能判断什么叫做价值的存在。我清楚记得,在原以为他不在了的日子里,一切就如被人强行抹除掉的黑板一般,除了空白还是空白。
如果一直那样行尸走肉地活着倒也无所谓,但是我现在又像一个人那样尝到了活着的感觉,尝到了名为希望的甜头,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回到那死寂一样的黑夜当中。
他就如我活命的一口粮食,一汪泉水一般,我除非不想活,否则,怎么让他离去?
可是他只要有可能,仍然想要离开我。
我不舍得真在他身上用手段,至多不过板着脸孔,剖析利弊,让他自行选择。但是,他仍然一次又一次,刀尖刺肉一般的讽刺,抗拒,疏离,他从来不吝啬伤害我,那么和蔼一个人,连林俊清那种忘恩负义的狼崽子都未能泯灭他的恻隐之心,连萨琳娜那种见利忘义的女人都能得到他和颜悦色的对待,唯独对我,从来就没不忍心过。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因为我皮糙肉厚,所以经得住这些,因为我欠他的,所以他对我无所顾忌?
是,现在心脏这个位置,无数次让他绞到发痛,这确实是要比死水一潭好很多,但却不意味着我喜欢被他如此对待。
我也不过是个人,爱别离,求不得的苦,我痛起来,也不见得比旁人的来得迟钝或者轻松。
我不是哀怜祈求他温柔相待的人,也永远不可能做出这种事,但是,有时候我禁不住想,如果他能偶尔,像那一日看到我为他准备的书房那样,露出真正欣喜的神色,能在这种高兴的心情下,略带羞怯和迟疑地唤我的名字;如果他能偶尔,像孩童那样紧紧依偎着我安睡,那张漂亮的脸上不再有戒备、怀疑、讥讽和淡漠,我真的,可以将一腔热血倒给他。
当然,如果真这样,我知道他会说,我不需要。
他说,他要的生活,是平淡无奇,无惊无扰的普通人生活,跟简太太一起,做好一日三餐,算好一分一里,谋一份不出色的职业,安安稳稳地过下去足矣。
他不知道,这个愿望,对别人而言可能很简单,但对他来说,绝对不是这样。
他才只有十七岁半,就已经长成那样,身体又相当不好,生活周围的环境又复杂,这样的孩子,完全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其结果就如乞人怀壁一样,怎不吸引有心人去窥伺下手?人的卑劣天性,注定了喜欢摧毁蹂躏弱小美好的东西,如果不是我一早放出话去,他的生活,怕不会这么平静。
更何况,东官上一世过惯了富贵的日子,对所谓自由平凡,难免多了些浪漫主义的想象。他这这一世虽然生活在华富村,可到底不是在真正的贫民窟,而且老天有眼,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