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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1 / 5)

最大的分别是梦诗,以前,家里有什么舞会,她总是懒洋洋的,提不起劲。今天,丈夫要来了,而且还是第一次正式出现马家,她的内心,难免有点紧张。

她今天也换了样,头发全都盘在头上,耳鬓的左右。有一串卷发,身上一件银白色真丝旗袍,虽然封得密密的,却能充分表现出她的美妙身段。

她高贵明艳得令男孩子迷醉,她永远是男孩子追求的对象,可是,永远没有人能够得到她。

不!她不是属于天培了吗?

天培快要来了吧!

急什么,时间还早嘛,很多亲友都还没有来呢。

今晚的男女主角手拖着手的出来了。丽诗穿了一袭粉红色的,今年最流行的雪纺,宽身长裙,长发上压着一顶皇冠形的珍珠冠,是马永安夫妇送给她的订婚礼物。

程世浩穿的也是粉红色三件头西装,白色礼服衬花,深紫色的丝绒蝴蝶领带。

世浩认为男人穿粉红色太女性化,可是,丽诗是喜欢和他配衣服的,五年多也配惯了,又何况,这一次是未婚妻的要求。

世浩有点害羞,心情却十分愉快。

爱诗看见他们,立刻拖着男朋友上前,奉承地说:“小妹,你比白雪公主还要漂亮!”

“你也很漂亮,性感美人!”

“我?老了!”她夸张地:“二十几岁的人,没前途了!”

“大姐听了,会怎样想?”

“我没说她,她才二十五岁。”发觉自己前后矛盾,便拉着男朋友说:“亚积,我的小妹妹是不是很美丽呢?”

“你们四姐妹都漂亮,就连伯母,也是最漂亮的伯母。”

“你的嘴好油!”爱诗咭咭笑:“小妹,听说三妹会请她的男朋友来!”

“是的!”

“这个人一定很特别,能够追到梦诗,可真不简单啊!”

“是嘛!”丽诗对她,虽决心原谅,但仍有芥蒂:“等会儿,你可要多看几眼。”

“我又不是妈咪!”

“你眼光好,你喜欢的,一定是富有吸引力的男孩子。”丽诗突然低叫:“世浩,美宝她们都来了!”

爱诗和亚积饮酒谈笑,她是个很乐观的人,明知道丽诗故意避开她,她一点也不介意。

她的脸皮,似乎特别厚。

她正在仰着颈笑,突然,她看见一个穿白色晚札服的男孩子进来了。

他多高大,多强壮,多英俊,多迷人,官魅力而性感,她喜欢他那玫瑰色的皮肤,男孩子要不是太白就是太黑,她喜欢这种肤色的男人。

他充分表现出男性的魔力。

他是谁?他正是爱诗心目中的白马王于。

猎人看到了自己深爱的猎物,她心里有多兴奋!

她眼睛都呆了!

梦诗走过去,他揽住梦诗的腰。

梦诗娇滴滴地靠着他。

多出色,多有气派的男孩子,怪不得梦诗会喜欢他。

秋诗也走过去,他们显然很熟。

他们谈了一会,秋诗去把马太太找来。

马太太也很欣赏天培,心里称赞女儿够眼光,他果然和谢夫他们不同。

“左先生吗?欢迎,欢迎!”

“伯母,叫我天培!”

“天培?左天培?”马太太想一想:“这名字我好像听过!”

“妈咪!他就是那个害我闹腹泻的左天培,”梦诗瞟了他一眼。

“是你呀!好调皮。”连认为会做修女的女儿也谈起恋爱来,马太太怎能不开心:“天培,我很喜欢你,以后你要多来玩!管管我这刁蛮女!”

“以后我会常来。管,可不敢,因为我是梦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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