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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1 / 5)

叶秋买不起,那么就是安烨准备买给叶秋了……封婳扫了一眼两人,心里冷哼了一声,心中对买下这条项链更加的势在必得。

想要花钱讨好美人,讲究先来后道什么的,那还真是对不起,她觉得那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知道有钱才有权利。

第二十一章 是白眼狼

第二十一章

被封婳的话噎的想吐血,安烨只能将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封婳,仿佛这样就能像是激光一枪一样将封婳直接穿透一般。但是实际上封婳并没有继续搭理安烨,而是叫来了诗可萱,道,“这条项链我要了。”

诗可萱看了眼那条项链,脸上有一丝的为难,“婳,这是我的镇店之宝……”这条项链要是想卖早就卖出去,它的价格虽然昂贵,可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缺少一掷千金的大富豪,这条项链的价值比它的价格更难得。而诗可萱将它展示出来也只是想留着做镇店之宝,打活广告的用处,并没有出售的意思。

叶秋的视线从封婳身上掠过诗可萱,仿佛是不经意的看了一眼而以。

“我很喜欢。”封婳道,“非它不可。”

诗可萱为难了,看看项链再看看封婳,心中十分的挣扎,一想到要将项链卖出去,极为肉疼不舍。

“看来你有钱也是买不到的嘛。”安烨见此毫不犹豫的说起了风凉话。

封婳没说话,只是带着热切的看着诗可萱。

诗可萱的原则在封婳的注视下渐渐分崩离析,“既然是你喜欢,那我……”

一直默不作声的叶秋突然道,“这是我先看上的,只要我付得起它的钱,这条项链就应该归我。”

诗可萱再次感到了为难,理论上是这样的,她虽然店大,但是要是欺客,估计在业界的名声会变得很臭,要知道做上层圈子的这一行,名声比东西本身都要重要。

“在她还没有买下之前,这条项链的归属权并没有定下来,也就是我还有竞争的机会。”封婳瞥了眼叶秋,发现对方居然不看她,而是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的项链,就像是在看……情人一样的深情。

封婳的眼中划过一丝异样,接着有些恼怒。贪得无厌,她才送了那条同样价值连城的项链给叶秋,接着叶秋就来和自己抢东西,白眼狼!

诗可萱和叶秋不熟,但是封婳却是她认可的人,这孰轻孰重,偏向于谁自然是不用思考的,立即就想到了一个偏向于封婳的解决的办法,“你们竞价吧,我是个商人,谁出的价钱高我卖给谁,想来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安烨对诗可萱的话还真是无言以对,可是要是真的答应下来,他觉得自己未必能争得过封婳,因为封婳不仅是封家的嫡女,可以动用的资金肯定比他一个没有继承权只能拿零花钱的次子多,更因为封婳参加的那个比赛期间所赚的钱,号称有十个亿,要是封婳发起疯来,哪里还有他什么事?

封婳自然知道安烨争不过她,至于叶秋,她没有将她放在心上。

“这条项链的底价是一千八百八十八万,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十万。”诗可萱发挥商人本质,笑着道。

安烨一听价格就觉得肉在疼,但是为了面子问题,他觉得争一争总比直接认输要好,“两千万!”

封婳漫不经心的加价道,“三千万。”

安烨,“……你怎么能一次加这么多?”

封婳觉得安烨的脑子大约是真的不怎么好用,在心中对封恒的意图感觉清晰了起来,看来封恒和她想的一样,安烨这样不甚聪明的人更好掌控,封家的产业永远是封家的,而不是安家的,“你要是加不起就赶紧放弃吧。”

安烨咬牙,“三千一百万。”

“五千万。”

安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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