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由中老年人控制,他们永远不理解青年人的想法,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到底是和社会妥协,还是走自己的路,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林子轩选择这篇小说,是因为这让他感同身受。
在这个时代,追求流行歌曲被认为是玩物丧志,唱歌成歌星,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就连为了方便上班租房子都是好逸恶劳。
勤劳简朴,踏实工作,为国家做奉献这是老一辈的传统,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年轻人则想要生活的更为自在一些,不受拘束,他们尝试新的生活方式。
这两种观念的冲突正发生在1990年的京城里,正发生在林子轩的身边。
京城广播电台少儿栏目组里那位长时间请假的员工据说就是跑到南方捣腾买卖去了,把南方的新鲜玩意带到京城,能赚不少钱呢。
林子轩记得在电影《顽主》里有一段时装走秀,把模特和话剧演员混搭在一起走秀。
这绝对是一个天才的创意,太惊艳了。
他觉得这部电影即便几十年后看仍然不会落伍,仍然能看得津津有味。
说干就干,林子轩趁着上班的空闲和晚上的时间开始写小说。
《顽主》只有六七万字,一个星期足够了,唯一麻烦的是要改一下时代背景。
整部小说由一个个故事片段组成,故事性不强,胜在京味十足。
第二个周末,又到了约会的时间,这一次他们准备去香山,大热天的在山上浓郁的树荫下休息,也算是避暑了。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钱。
两人早早的骑着车子来到香山脚下,把自行车放在山下的车棚里,上了锁。
这时候刚刚七点钟,太阳才露脸,等他们来到香山上面,选择好一块清凉的地方,刚好避开刺眼的阳光。
林子轩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麻布单子铺在草地上,还拿出准备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么感觉你这不是第一次了,老实交待。”慕姗姗挑刺道。
“怎么可能,我这是和电视里学的,为了这个,我可是看了好几晚电视剧,就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约会,想学习人家的经验。”林子轩诉苦道。
“那你都学到什么了?”慕姗姗坐在单子上,很有兴趣的问道。
“基本上该学的都学了,就是两人进屋关上门之后的事学不了,电视没播,直接就转到两人第二天出门了。”林子轩遗憾的说道。
“啐,满脑子坏思想。”慕姗姗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轩辩解道。
“什么事到你嘴里都不正经,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贫呢,四年时间啊,你这也太能伪装了吧。”慕姗姗怀疑道。
“那不是伪装,以前我那是低调。”林子轩纠正道,“再说那时候高调也没有人懂得欣赏啊,这不是碰到欣赏我的人才开始展现真实的一面嘛。”
“谁欣赏你啦,你这叫自恋。”慕姗姗讽刺道。
“这叫自信,是你给了我自信,让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林子轩做出诗朗诵的模样,夸张的说道。
“停停停,太没有诚意了,等一会我就该上天了。”慕姗姗叫停道。
“你觉得怎么样,我在电视里学的,人家约会都这样,对白特深沉,特有内涵,一听就知道是夜大毕业的。”林子轩认真的说道,
“合着你刚才不是真心夸我啊。”慕姗姗无语道。
两人打趣一番,躺在树荫下,看着从树叶间漏下的一圈圈光晕,美丽极了。
第十一章 女生外向
浓密的树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