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你可以叫我阿昕,我觉得你很特别,似乎……”这个叫阿昕的女人看了一眼笙没再继续说下去。
我心里一凌估计她已经看出来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
“不跟你们废话拉,我可要走了,下次还会再见的,伊族的勇士们。”说完又是一串长长的笑声,女人牵着小马走了,先前几乎被吓傻的小马获救以后极其听话,没有反抗地跟着新主人去了。
我看着阿昕的背影半晌,还没反应过来她怎么知道我们是伊族的人,她又是从哪里来得,不过这种问题不是靠想就能明白,终于还是牵着辛苦获得的唯一的战利品说道:“我们也回去吧。”
第十三章 小白
山洞的路上笙几乎不停地在问我问题:
“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啊?”
这个问题我也在思考好不好!
“她手上的武器到底是什么?好像比我的弓箭还利害多了,知道怎么做吗?你告诉我我一定可以造出来!”
这家伙看来造出一把弓就得意忘形了,如果这东西我都会做当初就不贩羊肉直接卖军火了,那我的身家即使去不了前唐去个后唐总是百分百没问题吧,也不至于流落在这个天天吃白菜的地方。
“我们就抓到一匹马有什么用啊?”
废话,我当然知道一匹马没什么用了,本来就是打算把一白一黑一公一母两匹小马抓回来圈养繁殖,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坏了好事。但费了这么大的人力物力空手而归不是更丢人,况且现在至少知道另外一匹马在别人手上,也许还有机会要回来,就算要不回来大不了借回来几天配个种总行吧,我就不信她手上的马还能变成雌雄同体分裂繁殖。
回到部落里,族人的反应总算抚慰了一下我受伤的心。不论男女老少对这从前可望而不可及的骏马都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阿睦也拍了拍我的肩膀赞叹地说:“干得好!”连惠婆都出来看马,虽然没有说些什么,但是眼神我看得出来还是嘉许的。至于遇到那个带枪女人的事,既不想丢脸也不想多做解释的我和笙商议好了隐瞒。
震慑众人的另外一个惊喜就是笙的弓箭了。之前因为没有经过实战所以笙只是私底下在不断地研究和修改,但经过狼屁股一役让他对这武器更有了信心,于是把猎手们召集起来演示了新武器,在场的猎手们无不欢呼雀跃,从前为了猎杀一只鹿常常埋伏半天甚至一天,就是要趁它不备地时候发起攻击,稍微一打草惊蛇吓跑了鹿之前的工夫就白费了,现在一旦有了这种非近身的武器,那么至少10米开外的距离都有机会射杀猎物,成功几率比以前大了许多。
当笙谦虚地把弓箭发明的大半功劳归功于我时,我这个之前生活在大洋光环下的狐假虎威者终于第一次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
随后笙开始为其他的猎手制作弓箭,同时也做了一些改进,比如使用更加有弹性和韧性的弓弦,在握弓的地方缠上一些鹿皮防滑,并加大了弓身的弧度和加粗木料,使弓身能够发射出更大的力量,经过这一番改进,有效的射程由原来的十米提高到了十五米以上!虽然不能象未来战场上的弓箭那样百米穿杨,但是对于现在落后的取猎工具来说已经是相当大的进步了。
最为可恶的就是那匹小白马,为了方便为它取名小白,当时回来的时候还挺听话的,估计是吓傻了。但是回头我喜滋滋地想要骑它时刚近身就差点被它撂翻,还差点一脚踢中命根,吓得我赶紧撤退。这样一想到似乎还要感激下那几匹狼了,如果不是它们的出现把两匹马吓得掉了魂,恐怕当时就没那么容易把它带回来。
为了降服这匹马我可以说使出了浑身解数,除了用我迷人的微笑去感化它以外,更是不辞辛苦专门每天为它去割来河边草地的绿草,可惜这家伙完全就不领情,该吃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