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不愿再做阿了,我想做举人老爷,至少也得是赵屠夫吧,嗯,算了,还是不要了,他们是我做不来的,我还是做一只虫髭吧。
刘珊的清脆嗓音很让人舒服,但是等她念完了她却是疑惑的问到,“你这都说的是什么啊?阿是谁啊?”
林杰知道小姑娘为什么困惑,要知道这篇文章可是要到高中的时候才学的,并且其中很多的深意都是不仔细的慢慢品读都是读不出来的,要让现在的刘珊来懂得其中写的是什么,到底哪里精彩,可真的有一些强人所难了。只是这些话却又实在不好跟她说出口。也就只有简单的跟她说了说其中的意思,虽然她还是不懂得到底哪里好了,但是对林杰懂的这么多,却是有一些崇拜了。
刘珊的不理解倒是给林杰提了一个醒,如果真的要给同龄人看的话,必须更多的考虑到她们现在的接受能力,现在可不是后世,经历过了信息大爆炸的影响,很多小学生懂的东西让很多大人都感到汗颜。
这次的这篇文章他还是决定照样投过去,因为现在看这个报纸的基本上都是中学及以上的人,暂时可以不考虑小学生。
同时,他又想起了他计划当中的一个,也是时候开始实行了。他的计划就是利用他自己写的小说,将一些同学团结在他的身边,经过训练,可以让他们帮助自己做事。
现在的网络还不发达,后世那些辉煌的小说网站不是还没建立起来,就是才刚开始成立,都还是一个读者的原始累积阶段。要让自己身边的同学看到小说,当然就不能通过网络了,现在的家庭电脑可不是日常用品。于是只能通过最简单的手抄本的方式流出来了,要知道,这可是自己小说的第一次啊。
说做就做,小说林杰可不打算自己创作了,一是没时间,第二也确实没那个能力。于是只能开始剽窃了。仔细斟酌了之后,他决定还是抄袭《紫川》最好,首先,这是他上一世最喜欢的一本书,他看过很多遍,每次都为其中的兄弟之情,爱情,白川他们的忠诚知心而感动不已,也对那紫川宁有过的背叛而愤怒不已,要知道,当看见那段情节的时候,他可是就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的难受,要说讨厌,那紫川宁就是那本书里最讨厌的人。
这本书里对每个人的形象塑造都特别成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简单的好人,坏人。林杰对这整本书的故事的整体情节和脉络都非常清楚,甚至其中一些精彩的片段都还大致的记得。然后就是自己对这本书整体的优缺点都非常清楚,可以提前进行一些修改。像这本书的早期,估计是因为老猪都没想到这本书竟然会成为神作的缘故,对这本小说的故事风格,感情基调没有把握得十分清楚,一些不算特别成功的搞笑片段反而让开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随着故事的展开,里面有些坑被老猪挖出来了,却忘了最后把土填上,害得最后都还有一些坑在那里,让人觉得未免有些美中不足。所以呢,林杰觉得自己可以通过抄袭这本书,也让自己少一点遗憾吧。
说做就做。林杰开始写小说的大纲,尽量把一些大致的情节都简单的写出来。当他把这些都写好了的时候才发现又是一天过去啦。这时候,他侧过头,就看见刘珊正眼巴巴的看着他,“小美人,你怎么了?怎么这样看着我?”
刘珊可怜巴巴的问到:“你今天又在写什么啊?我看你写了一天都不理我。”
林杰笑了,原来这个小女孩是因为被忽视了而生气啊,转头想一想,自己也确实太忽视了她的想法。于是对她说到:“对不起啊,你昨天不是说我写的你看不懂吗?今天我准备写一些你看得懂的给你啊,这是专门写给你看的哦。”
小女孩听到林杰这么一说,顿时心里就像喝了蜜水一样甜蜜,只要他心里没有忘了自己就好,更何况他还不只是没忘,还是想着对自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