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穿成这样,还画着妆,根本下不了水,单纯是来露肉的。”姗姗还在恶毒地评价着。她见我一言不发,终于把话锋转向了我:“我问你,轩朗去哪了?”
“我不知道。”我有气无力地说。
“你看,这个照片刚刚发布,说不定他们现在还在一起呢,现在就给他打电话!”姗姗把电话递给了我。
我叹了口气:“不用了姗姗,你也知道,我不是那种人,如果他心不在我这儿,有什么用呢?”
姗姗拿手指戳了我的头一下:“你傻啊,你没看见人家抖着肉就扑上去了吗?你还在这儿说什么心不心的!”
我沉默不语。
“唉,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古娜隔三差五就去找轩朗,轩朗也都没拒绝,光我知道就三四次了,有一次放学轩朗还骑摩托送人家回家,你没看到吗?”
我想起来了,轩朗放学曾经载过一个女生,但我没留意看那个女生的模样,应该就是古娜。“我来者不拒。”忽然,我的脑子里飘过了轩朗的那句冷冰冰的话。
“姗姗,你不用管了,非得闹得满城风雨看我笑话吗?”我近乎哀求地说。
“笑话?”姗姗瞪着眼。“他们都这么不要脸了,也不嫌丢人,咱们还怕什么,干脆豁出去,谁也别想好过,大不了同归于尽!”
作者有话要说:
☆、阿基琉斯的脆弱
我喜欢花的两种状态:一种是将开未开,人们会用更专业的词来概括这种状态,叫做含苞待放,但是我却不喜欢这个词。“含苞”是自然现象,但真不必“待放”,因为比起花团锦簇、鲜花怒放,我更喜欢“羞涩的打着盹儿”的花。含苞并不是为了等待最后的绽放,更不是花的一个不得已的阶段,现在的她们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的模样。
她们低着头,只露出半张脸来,稚嫩的身姿还未绽放,未来的样子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一切都在萌动,简单却无调零之感,美丽却不俗气,此时的她们会把我深深地迷住。
还有一种是花枯萎的样子。花和植物千姿百态、绚烂多彩,但是等她们衰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颜色——透明而干枯的黄色,外观依然是花,但却行销骨瘦,变成了花的枯骨,有一种病态的美。没有了娇艳的青春,却多了一份固执的桀骜,虽然这份脆弱的坚强,一碰就碎了,然而却令我对她们如今特有的美更加怅惘和留恋,她们的死,称得上摧枯拉朽。
就像《情人》中说的那样。“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枯黄色,已经不再是一种颜色,它包含了一切美好,一切残酷,一切由生到死的过程。
所以,你应该更加了解我了,我并非是那种与“百花争艳”的性格。我这样的人,性格被动,讨厌竞争,恐怕对社会的发展没有什么推动作用,活着不过是浪费日益短缺的地球资源。我只会默默地等待别人来欣赏,绝对不会主动追求什么,至于争风吃醋、横刀夺爱、将情场视为战场的这类事情,也绝对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所以,当轩朗再次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既没有像姗姗一样质问他,也没有像以前一样不接或者挂电话,其实那样做不过是在矫情地撒娇,目的就是让对方更加在意。哭是一种自怜,拒绝是为了索求更多。而此时不同,虽然我微不足道,却不屑和任何人争夺爱情。比起古娜,当初姗姗和轩朗一起出现在操场上,倒是令我更加不知所措、无法忍耐。
“书看完了吗?”他的语调轻松而欢愉。
“嗯。”我淡淡地回应了一声。
“走吧,跟我去兜风,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