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记忆,只是一种比喻。因为,他很重要——重要得像是我心中最珍贵的记忆,重要得超过这坚固抑或脆弱的血肉之躯。
不过,现在的我觉得,像个疯子那样活着,其实也不是罪大恶极,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我疯了,我仍然会是个安静的疯子,与人无尤。
露台上、阁楼里、卧室里的花草都被我清空了,暂时放在芳姨那里。但是院子里不能光秃秃的,妈妈让我帮忙选一些花,于是我在院子里种了许多风铃草。
以前我并不喜欢这种含羞搭脑的小花,我更偏爱薄荷、柠檬、白芙蓉、水仙、茶花等等,爱它们的清丽彻骨、风流别致。但是那本浪漫悬疑小说《吕蓓卡》中关于曼陀丽庄园中的风铃草的描述总是不经意间闯进我的脑海中。
在正午十二点时,浓烈却清澈的阳光洒在大片紫色的风铃草上,妩媚绝伦。更重要的是,风铃草没有香味,它的骨子里散发出的是一股烟草味。这样娇羞美艳的小花,竟然有着这样叛逆不羁的内在,真是可爱的堕落。
如果有一天,你想要抽一根,不妨试试这个。
我记得炎瞳曾经跟我说过,不过,他那用精致的打火机点燃的香烟到底是什么牌子的,我早已记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须臾
上下学有意避开姗姗,也不怎么和同学们打交道,连起码的皮笑肉不笑的打招呼也省略了。我掌握到了一个可爱的定律,只要埋下头走路,并且保持面无表情,就不必再应付累赘庸常的现实世界。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学校里一个边缘化的人物了,而是彻底成了一个孤僻的人。堕落和我行我素,让我产生了一种自由的快感。
“咦,你换了手帕?”
水池旁,我细细地用冷水洗了手,正用新买的浅灰绿的手绘荷花棉布手帕擦手。一个声音传来。我有些恍惚,转头看去,是萧岚,当然是她。只有她,才会和我一样,为了洗手或者洗个水果、水杯之类的事情,绕过离我们班级更近的女卫生间,大老远跑到水房里来,虽然,卫生间里也有水池。
萧岚将洗好的水壶盖好,低着头看着我新换的手帕,可是我知道,她其实只看了手帕一眼,她现在正在用全副身心打量着我,只有眼睛看似集中实则涣散地盯在手帕上。能让萧岚注目,真是一件难得的事情。我喜爱我的手帕,物品的美就像冰牛奶一样,能给我带来幸福的幻觉,更何况它是这样一个熨帖温暖,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私物。可是我知道,萧岚并不喜欢它。萧岚喜欢大洋彼岸那些洋气的事物,而不是这个毛笔画一般的手工绘制的荷花手帕。
她抬起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手帕,冬日早晨的阳光照射进她的眼睛里,有了一丝淡淡的带着水汽的温度。“其实,也挺好看的。”她说,又低下头看了看那手帕。我知道,她这一眼是真的看手帕,可是说的话却无关手帕,而是介于友情与念旧之间的一种情愫。
我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她张开口,似乎想要说什么,却找不到措辞。
“萧岚,你好了没有?”一个女声不客气的催促道。因为不客气反而更加显得亲昵。
萧岚也粗声粗气地说:“好了,好了。”
然后,她又转回头来看我,眼神因为头部的转动,那阳光也流动起来,她换了一副和前一秒不同的柔和语气,问我:“走吗?”
我撇开眼睛,眼神游离起来:“你们先走吧。”
萧岚顿了顿,轻轻“嗯”了一声,转身走了。她的眼睛也陷入了背着阳光的阴面。
随着换了座位,我和萧岚之间的友谊也宣告结束了,心照不宣的。所以说,杀死我们友谊的并非是那位让马俊峰给我调座位的同学家长,真正的原因是,我和萧岚,我们对彼此来说,已经不是最方便、最省事的伴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