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传递一种安心的气息。
叶新月不得不说,如果她真是兰蔻,绝对会喜欢上莫远的,这么一个什么要求都不会拒绝你的温俊男子,有什么女人能不被他打动?
当然,这个什么女人里面,并不包括叶新月。
基本上,叶新月对段莫离也好,对段锦也好,对莫远也好,甚至是对她一直摸不清对方情绪的莫遥也好,都是抱着一种纯欣赏的态度——这跟你在大街上看到宣传海报上代言某某商品的明星一样,你也会觉得他们好看,可是,你会把街上那张海报撕下来带回家吗?如果你真的这么做,那么你可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不对,她干嘛把锦儿这个小正太也算上?他根本还只能算个长相萌点十足的孩子,离美型男子的距离还是很遥远的。
叶新月撇开自己脑中乱七八糟的念头,一心一意地想着要把这些鸡鸭弄成些什么不重复的菜。
莫远却去洗净了手,问道:“新月,你想做什么菜,我来。”
叶新月惊讶地看着他:“你来?”
莫远理所当然地回答:“你的手受伤了,不要浸水比较好。”
不过,他的神色似乎又在掩盖什么。叶新月忽然想起,之前在段莫离家吃晚饭,莫远吃了一口她煮的鸭肉之后那奇怪的表情……
哎,的确,不是每个人都有锦儿对她手艺的死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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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身体不好,更新努力保持着,请大家看完更新多留言,也许生病了,人会比较喜欢胡思乱想,看着下面没有新评论,心里很失落,好像没有了动力一样……
正文 第七十七章 迷雾初现
这个世界,很多时候,都是充满着杀戮的。
莫遥不喜欢杀戮,不过,必要的时候,他也不讨厌。
曾经,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杀死那个叫兰蔻的女子。但是,她倒还没有到让他下杀手的地步。
也许,一边想象着她死去的样子,一边微笑着问她愿不愿意成为自己的新娘,并欣赏她娇羞的样子,这本身就很有趣。
这个世界上,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已经很少了。
他的童年是在不断地迁徙,不断地躲避杀手中度过的。
那个被他称之为父亲的人,并不经常在他和弟弟莫远的身边。
但是,父亲跟他说过很多次,每次他们和他短暂地相聚后再度离开之时,他总要吩咐他一句:“照顾好远儿。”
事实上,在他的生命里,和他相依为命的,只有弟弟,莫远。
他一直沿袭着小时候对莫远的称呼,叫他“远儿”,即便他现在已经年过二十,早就跟那个“儿”字脱了节。
不过,习惯是这个世界上最难被改变的东西。
习惯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情,大到有人杀人之前,一定要把自己的剑擦亮,小到有人听别人说话的时候,总喜欢不住地抿嘴唇。而莫遥的习惯不大也不小,他只是轻松地站在他这次行动的目标面前,几乎是称得上和颜悦色地问:“我不太喜欢一句话重复很多遍,那件东西,到底在哪儿?”
他的面前,是一张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准确地来说,是瘫着一个人。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手腕脚腕全部被割开,你甚至可以从翻滚的皮肉里瞧见那微微泛白并且已经断开的手筋和脚筋的人,还能站着。
这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虽然外凸的太阳穴显示着他有深厚的内力,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老者,但是此刻,他只是个奄奄一息的老人,一个受了重伤只能微微喘气的老人。
他啐了莫遥一口,莫遥闪开那粘稠但是无力的唾液,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