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盈盈地观赏路边的风景,不时还点点小脑瓜:在荒山上见缝插针,栽种捕虫草,应该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什么影响。她的打算,是要把这里建成一个种植基地。
“哇哇,有妖怪!”在前面探路的野鸡忽然怪叫着飞了回来。
对于这家伙的话,唐积德能相信才怪呢,于是拍拍朱光的肩膀:“妖怪被你给念叨来了,当然由你解决。”
“还是大师兄出手比较好。”朱光推三阻四,这荒山野岭的,没准真冲过来一头大野猪,他可应付不了。
说话间,前面突突突一阵响,然后一辆四轮拖拉机就出现在视野之中。这辆车看来有些年头,动静极大,而且那个出烟的铁桶子噗噗噗,一股一股往外喷黑烟。大概野鸡还真没见过这玩意,所以就当成黑风老妖了。
开车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山民,戴着一顶草帽,穿着背心,露在外面的皮肤被晒得黝黑,看到前面居然有人,也不免愣了一下,放缓了车速;而当他看到国王之后,攥着方向盘的手更是哆嗦了两下,小四轮差点拐进路旁的山沟。
“有人送上门来啦,大猩猩你吃完人肉,别忘了把脑子留给俺。俺最近用脑过度,得好好补补。”野鸡这家伙整个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角色,大概是感觉刚才谎报军情有点没面子,于是就开始吓唬人。
国王也比较烦它,朝着野鸡吼了一嗓子,然后还挥挥大拳头。这一嗓子实在是有点惊天动地,虎啸山林也没有它这个声势;而且国王挥臂的动作在山民看来也是要发动攻击的信号,所以他慌慌张张跳下小四轮,掉头就往回跑,一边跑还一边扯嗓子喊:“有妖怪,妖怪要吃人啦——”
看到那人跑得草帽都掉了,大星就好心好意帮他捡了起来,嘴里噢噢叫着追上去,结果,那位跑得更欢了:好家伙,还有小妖呢,原来是一窝子妖怪。
“老乡,别跑啊,我们是好人!”朱光也忍不住好笑。不过想想也能理解,无论是谁,第一次见到国王,肯定是非常震撼的。再加上野鸡在旁边煽风点火,也难怪人家误会。
这个妖怪更厉害,都能变成人形了——山民继续跑,多年行走在大山里,他的体格还是很健壮的,一点不比长跑运动员慢。
不过当他回头查看的时候,却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大头怪足不沾地,飘着就向他追上来,速度快得不可思议。老乡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跑了,人家都能腾云驾雾,这还怎么逃啊。
唐积德落到山民身前,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老乡,我们真不是妖怪,是去牛毛岭投资办厂的。你也是牛毛岭的吧,正好帮我们带路。”
老乡坐在那喘粗气,还一边打量了唐大头一番,见他光着膀子,腰里缠着不知多少圈的草绳,脚上也蹬着草鞋,便越看他越是妖怪:这一瞧就是从山洞刚钻出来的,要是大城市来的投资商,哪能这个打扮呢?他倒也没冤枉人,唐大头确实一直生活在山洞里面。
于是将心一横:“你们还想去祸害村里人是不是,俺是不会说的!”说完,眼睛一闭,一言不发。不过从他不停跳动的眼皮,还是能看出来内心的紧张和恐惧。
唐积德点点头:“现在的投资商,还真有不少是祸害。要么骗钱,要么弄些污染严重的厂子。”说完就朝小虾米招招手,还是小丫头的亲和力比较强,估计能摆平这位倔强的老乡。
无论多么凶猛的动物,在小虾米手底下都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