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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1 / 4)

薇子的嘴唇冰冷,我把她挤到篮球架的栏杆上,疯狂地吻她,她的呻吟声熟悉而久远。

校园里的薇子已经不是我所需要的女人了。几天后,我悄悄地离开了母校。我想如果我回头,我们一定可以再次开始这场爱情,可是既然爱已经有了一道很深的裂痕,就永远也无法弥补。年少时的爱情残酷而凄美,注定将用一生来怀念。

而此刻,我忍不住问自己,到底需要什么?

当年我在毕业留念册上的那句话,后来一度被很多人所诟病。老同学聚会的时候,他们总会笑着问,王总,怎么不把你的宝马开来。我只好呵呵笑着,说还在经销商的车库呢,这两天忙,过几天去开。说的次数多了,又有人就调侃说王总的宝马怎么还在车库呀,要是王总实在没时间,我免费帮你去开好了。我脸皮厚厚,说在哪里放都是放啊,别人给你看着,不怕丢。大家大笑,其乐融融。

没有人知道,我表面微笑的背后,心其实被深深刺痛。

曾经我也算个文学青年,会写几首酸诗,尤其是擅长写抒情散文。那些风花雪月的低吟浅唱,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做着文学梦的小女孩。很多次各种各样的文学座谈会上,我望着下面一双双热切的眼睛,侃侃而谈,谈我的文学,谈我的理想。不时的有人给我递上小纸条问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我微笑着不予回答。我们有一本自办的校园诗刊,常常有一些人簇拥到我面前,无比虔诚地请我签下大名。那时候已经是高年纪的我,振臂一呼,号召更多的文学青年加入我们的队伍。我用了一句比较意味深长的话来鼓励他们写诗,我说:“写诗,有一种快感。”

低年纪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恍然大悟,而又似懂非懂。很多年后一个计算机系的小女生长大、毕业,上到研究生二年纪的时候,通过查找我们班的校友录找到我的QQ,第一句话就让我暗自惭愧。她说:“那时候你是我的偶像。”她说想看看我现在写的诗,我半天无语。

计算机系的研究生不知道,昔日的校园才子王愚已经为三子(房子、车子、票子)他老人家奔波了好多年。青春远去,诗歌也远去,谈笑间往事灰飞烟灭,只剩下一些依稀的诗句在岁月的长河里,踏歌而行,渐行渐远。

是什么让我改变了初衷?是什么将一具纯洁的躯体雕刻上斑斑伤痕?溯流而上,烟波浩瀚处,何处又是我曾经的在河之洲?

跟薇子分手后,我将所有的诗书统统送给了小诗,以至于把她感动的看我的眼神总是情意绵绵。无数次我在一个朋友租来的房子来扒光了她的衣服,一遍遍地亲吻着她的长发,脑海中却想的是薇子。那头和薇子一样美丽的的长发,也许是我想和她上床的惟一理由,也或者没有任何的理由。

小诗后来发现我老跟梅在一起,一次次地追问我跟梅是什么关系,多少有点吃醋的意思。我懒得解释,追问的急了,我有点不耐烦,忍不住呵斥她,让她滚。一向温柔如水的小诗没想到我如此残忍的对她,伤心之时,随手给了我一个大嘴巴,打的我脸生疼。

我哈哈笑着转身离去,从此和她陌路。小诗也再没有找过我,直到毕业。她是专科,比我晚两年入学,但我们同时毕业。在我的大学生活行将结束的时候,小诗从各个渠道打探,终于知道我其实和梅什么都不是,只是特别好的朋友而已,她又来找我,说误会我了,她还没找下工作,想跟我一起去开辟未来,被我痛斥一顿,说会把她卖了,她才三步一回头地离开了我。可是她不知道我心中的那根刺,已经被她的长发越缠越紧,越紧越痛。

薇子离开了,我想不出诗歌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大四的最后时光,各种数不清的聚会上,我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放浪形骸,口吐粗言,肆无忌惮。曾经的生活源于对爱情的信仰,信仰倒塌了,没有人可以重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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