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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3 / 4)

攻城,必须留下一个有经验的大将统筹全局。

刘煜他们没有乘马,出城后缓步向曹仁等人走去。在离他们七米之处站定,刘煜淡然问道:“单挑还是群殴,由你们选择。”

曹仁眼中满是刻骨的仇恨,冷冷的说道:“无所谓,反正我们今天是不死不休的……”

狠厉的焰芒在刘煜的瞳孔中闪动,他轻柔的一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各自挑选对手吧!看谁不顺眼,就找谁单挑吧!来了……”

刘煜的话音一落,许褚就第一个行动起来。但见黑色的身形暴腾,一柄紫光晶亮,锋利无比的紫金鱼鳞刀已当顶劈向一个刘煜所不认识的白脸青年人的天灵。

那个年轻人似乎早有防备,许褚的攻击才起,他已斜升两丈,半空中寒芒倒射,有如夜暗云层间的闪电,只一出手,便知道他在那柄长剑上的造诣极高!在出剑的同时,他还哈哈大笑道:“没想到在下竟然能得到天下第四刀的青睐,真是荣幸之致啊!好,就让你这把紫金鱼鳞刀来成就我曹丕的声名吧……”

“小子,自信是好事,不过自大就不行了!”许褚绝不含糊,紫金鱼鳞刀飞卷若风,挟着走石扬沙的力道正面迎上。瞬息裹,双方已拼得难分难解。

刘煜大大的一愣,这人居然是魏国的第一位皇帝,曹丕?他的武功还真不弱,竟然在这短时间内可以和许褚都个旗鼓相当!如果这个白面青年是曹丕的话,那么那边的那个有一圈黄胡子的家伙就是曹操诸子中的第一高手——黄须儿曹彰了?嗯,他的样子实在是太老成了……

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想,刘煜轻轻地说道:“曹彰,由我军的太史慈与你交手可好?”

刘煜果然没有料错,那个老成的家伙竟然真的就是曹彰,因为在刘煜话音刚落时,他就点了点头。站在刘煜背后的太史慈微微躬身。提枪徐步走向前方,他距离他的对手曹彰尚有丈二三之遥。双手暴起,点钢枪流芒急射。像并碎了一枚琉璃球似的寒晶四散。

那曹彰冷哼一声,斜背肩后的钢枪霍然横挥竖挑,这柄钢枪有十尺之长,重逾四十斤,乌黑黝亮,唯有略呈弧形的枪头泛一抹冷白,枪势甫动,业已云起风生,猛辣之极。

太史慈的身法不仅快速。更且潇洒美妙,在他形迹飘掠之间,点钢枪横扫穿刺,攻拒进退流畅密接,毫无间隙。曹彰的家伙虽然沉猛霸道,对他却几乎造不成什么威胁作用。

刘煜静静的站在那里,形态自若的发号施令:“香儿,你去收拾张绣。他可是你芷若姐姐的仇人,别放过了!”

孙尚香抿嘴一笑。也不见她挥胳膊动腿,整个人已“呼”声平飘起来,悬虚的身子倏尔倒转,手中已冒出一蓬光束。像千万根银针从她掌心裹喷洒而出,其实,那只是她那一把不到三尺长“刺剑”的杰作。

作为枪王童渊两大入室弟子的张绣。其应变自然是一流的。人在鞍上吸胸弓背,立时后缩五尺。几乎在动作的同一时间,又自马腹之下猛射向前。抖手间,一把点钢枪已飞击而出,强击孙尚香。

人未落地,孙尚香又连连在空中游移翻闪,宛如她的娇躯比棉絮还轻,轻到已能停托于空气之上,因此,这些的反击便招招未中,记记失灵了。

看了马文莺一眼,刘煜再次轻轻的开口:“曹仁,你想替曹洪报仇就过来吧!”

曹仁闻言之下露出两排津白又尖锐的牙齿冷冷一笑,他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挥舞着一根重达八十斤的狼牙棒,冲着刘煜就是石破天气的十三棒,口里恶声咒骂:“姓刘的匹夫,还我兄弟的命来!”

曹仁的狼牙棒起若狂涛卷岸,刘煜却不闪不避的挥舞倚天剑硬是力接狠挡,狼牙棒上的尖锥和倚天剑猛烈碰击,火花四下,顿时崩脱三枚锥齿,曹仁更被那股巨大的反震之力震退盈尺,双臂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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