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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1 / 5)

一是整篇文章的结构基本就是我那篇见报稿子的结构;我写的4500字几乎每一个细节每一段表述都可以在这篇文章中找到对应,只是都被蒙上了一层一戳就破的面纱。�

比如我前面提到的两段文字,我的原文是这样写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一夜之间成了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有些不相信一个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脸儿很不气焰,二楼被隔成一个个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一个房间还亮着灯。”�

此外,我那篇采访因为笔误犯了个错误,对方甚至把这个错误也“剽”了过去。�

最搞笑的是一些只属于我自己的语言被改得不伦不类,比如我原文中那句“……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几个字让几年中一直在做艾滋病报道的记者忍不住道吸一口冷气……”———某同事说“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表达只可能是我这样的毛头小伙子才会用,老记者是不会那么一惊一乍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写的是:“……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一行字让1991年以来一直做有关毒品报道的记者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说实话,我之前一直气得鼓鼓的,惟独看到这一句时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人登在文章中的采访照片看上去已经40岁左右,想想这么一位看上去端庄稳重的老记者动不动就“吸气儿”,实在是有几分滑稽。�

2第二天我在重庆街头报摊上见到那篇抄袭文章正在显眼位置热卖,就买了一份留做证据,想要是真的打官司也许用得上。买来就扔在箱子底,一次都没翻过,老觉得心里不舒服。�

两天后我回到北京,把这事情跟新闻中心主任沈说了。她听了很惊讶,因为这个人和这家媒体实在是很出名。她把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拿去,一边核对一边把抄袭部分勾出来,结果那篇文章被勾得密密麻麻。她也有些来气:“这绝对是抄袭,4500字的东西全部照搬,也太过分了!”�

我们商量的意见是,先以报社名义跟这人接触一次,要是他态度好就想解决办法,要是态度不好,那就上法庭。�

我被“剽”了(2)

沈给那人的手机拨了电话。那人大概已经听到了些风声,一听她的来意,立马服软:“我借鉴了你们的稿子一下,没有跟你们打招呼,实在不好意思。”沈说:“您这说法是不是太轻描淡写了一点,7000字的稿子有4500字一样,这好像不是‘借鉴’了吧?”�

那人说:“我交稿子的时间太紧……”沈说:“这好像不是理由。”�

那人又说:“你们那篇稿子写得太好了……”沈说:“这好像更不是理由了吧。”�

那人见躲不过去,只得没口子地道歉:“接您这个电话,我汗已经下来了。”沈笑笑:“我只是先了解一下情况,这事解决办法还要和律师以及当事记者商量一下,到时候我们会跟您联系的。”说罢就挂了电话。�

沈说,那人很怕他单位知道这事,因为他已经不是我这样的小卒了,而且他态度实在很好。“你说怎么办?”沈问我。我说:“要不,放他一马?”尽管我对他这样过分的抄袭非常气愤,尽管我也的确动过打官司的念头,但是我仔细考虑过后还是决定放他一马。�

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他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新手,我也许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不要这么做就完了,但是他不是,所以多少得为这事付出些代价。至于多大的代价,我还没想好。就在我们商量的时候,沈的手机响了,是一同事打来的,那人拜托他说情。嘿嘿,找得真快。我暗笑。3第二天早上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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