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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3 / 4)

取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虫四部”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器原话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宋代的郑樵《通志》也记载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

同一时代的严用和《济生方》中也记载说:“经书所载蛊毒有数种,广中山间人造作之,以虫蛇之类,用器皿盛贮,听其互相食啖,有一物独存者,则谓之蛊。”

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

及在《赤雅》卷下所记壮妇畜蛊的情形和陆次云《峒溪纤志》所记仲苗遗蛊的情形,金蚕蛊术在宋代尤为盛行。宋蔡绦说:“金蚕毒始蜀中,近及湖广闽粤浸多。”

清张泓《滇南新语》也云:“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传说金蚕蛊形状像蚕,通体金色灿烂。唐代人认为金蚕蛊“屈如指环,食故绯锦,如蚕之食叶”,故又称之为“食锦虫”。

金蚕蛊的个案折叠

之前介绍过了金蚕蛊的制作方法:用12种有毒动物如蛇、蜈蚣等埋在十字路口,经过49天以后取出来,贮在香炉内,这就是金蚕蛊。据说这种蛊养成之日,不畏火枪,最难除灭。

福建的龙溪县有这样的传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它能替人做事,譬如你要插秧,你先插一根给它看,它便把整亩的秧插好。它勤于洒扫,养金蚕的人屋子是很干净的,你一进家门,用脚在门槛上一踢,回头看见门槛上的沙土忽然没有了,你便可知道这家养着金蚕蛊。据当地的传说,金蚕蛊喜吃人,若干年定要吃一个人。

年终岁暮时,主人须和它算账,若有盈余便须买人给它吃,因此算账时,主人打破一个碗要说打破20个,对它说无息亏本,明年再买人饲它。而南靖人的说法,则与此大同小异,他们把养金蚕说成养挑生,金蚕蛊一般放在尿缸边或没人到的地方,不要让人知道,否则便要败露,招致杀身之祸。金蚕能变形,有时形如一条蛇,或是一只蛙,或是一个屋上地下到处跳走的穿红裤的一尺来高的小孩。

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疾病,养牲畜易长大,没有死亡之患,而且能聚财暴富。每年年底,主人要在门后和金蚕算账,说今年打破了碗匙若干,亏本很多,若你说今年得利,家中的人就渐渐死亡,养金蚕的人都没有好结果,这叫做“金蚕食尾”。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就要及时嫁金蚕了,其做法是以布包一包,内放银子、花粉和香灰(即金蚕蛊)放在交叉路口上,见银眼开者自然拾去,误取了银包的,金蚕蛊则会跟了他去(惠西城《中国民俗大观》,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89年)。(未完待续)

447 黑魔法 下蛊 3

壮族蛇蛊的个案折叠

壮族蛇蛊的制作方法:选择在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到野外捕捉老鼠、蝴蝶、蜥蜴、蝎子、蜈蚣、毒蜂(由山上树林间的毒菌经雨淋后腐烂而化为巨蜂,全身黑色,嘴很尖,有3厘米长)、马蜂(在树上筑巢的那种)、蓝蛇、白花蛇、青蛇(毒蛇之一种,青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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