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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年6月5日,越南代表在西貢簽署了《同法國和西班牙的友好條約》,法國獲得嘉定、定祥、邊和三省和崑崙島。越南承諾,未經法國同意不得將其領土割讓給其他國家;開放湄公河及其支流和3個港口供法國通商;允許基督教教士在越南境內自由傳教。此外,越南還要向法國和西班牙賠款2000萬法郎。

第二次法越戰爭(1873‐1874年)。第一次侵越戰爭後,法殖民者進一步推行侵略擴張政策,在鞏固了對越南南部東三省控制的基礎上,又先後侵占了西三省,越南投降派代表潘清簡不戰而降,把整個交趾支那割讓給法國後,自認罪責難逃服毒自殺。為了打開中國西南大門,法殖民者於1873年開始向越南北方擴張。這次,法國遠征軍吸取了在越南南部作戰的經驗教訓,企圖先以政治手腕而不是用軍事手段達到入侵越南北部的目的。遂讓法國商人讓&iddot;杜布依充當開路先鋒,進入紅河活動,製造侵占越南北方的藉口。而後以調解越南北方官員與被抓獲的法國商人之間爭執為由,派法軍弗朗西斯&iddot;加尼爾將軍率兵攻打河內。加尼爾到河內後,即按計劃聯絡人員,招募偽軍,僅三天就組織起一支1.4萬人的偽軍,迅速攻占了河內城堡,隨後又在紅河三角洲一帶攻城掠地,控制了越南北方的大部分重要城鎮。被占領地區的越南軍民展開了轟轟烈烈的游擊活動,繳獲法軍船隻,燒毀親法基督教城鎮。法軍加尼爾將軍也在1873年底的一次戰鬥中斃命,法軍不得不又派弗拉斯特到北方繼續執行侵略擴張任務。在越南北部邊境地區活動的中國農民起義軍黑旗軍,與越南人民休戚與共,對法國侵略者十分痛恨,受越南政府邀請,由劉永福率領千餘人,配合越南軍民抗戰。1873年12月21日,黑旗軍在河內近郊擊斃法國侵略軍頭目安鄴,大獲全勝。腐敗的越南統治者害怕抵抗的勝利招致法軍更大的報復,急於求和。1874年3月15日,簽訂了第二次《西貢條約》,規定:法軍將於阮朝的統治區內維持治安;越南承認法國對交趾支那享有無可爭辯的控制權;允許法國人利用紅河作為與中國西南經商的通道。

第三次法越戰爭(1883‐1884年)。法國在越南的步步得逞,使其侵略擴張野心不斷膨脹。1882年春,法軍一支600人的部隊不宣而戰,在3艘戰艦的支援下攻占了河內。至1883年5月底,法軍先後占領了紅河三角洲的一些重要戰略據點和鴻基煤礦地區。同年5月19日,中國黑旗軍再次接受越南政府邀請,在越南軍民配合下,於河內城西的紙橋伏擊法軍的一個分隊,殲敵100餘人,斃李威利等軍官30多人,迫使法軍殘部龜縮河內。法軍即以此為藉口,再次宣戰,挑起了第三次法越戰爭。8月,法國遠征軍4000多人進入越南北方海岸。分兵兩路:一路沿紅河進攻黑旗軍,一路由海上進攻越南首都順化。進攻黑旗軍的法軍屢遭黑旗軍和越南軍民痛擊,損失慘重。從海上進攻越南首都順化的一支分艦隊,於20日占領了保護首都的屏障順安要塞。這時越南統治集團內部戰和兩派意見分歧。越王阮福時病死後,各派爭奪皇位,局勢更加惡化,最後投降派獲勝,於8月25日與法軍簽訂了《順化條約》,法國取得了對整個越南的保護權。但越南反對殖民者的武裝鬥爭並未停止,許多地區又爆發了新的游擊戰爭。為了鎮壓越南人民的武裝鬥爭,法國遠征軍被迫增至1.7萬人,直到1884年夏,才把幾個主要地區的抵抗運動暫時鎮壓了下去。6月6日,法越在順化簽訂了保護條約。從此越南南圻各省淪為法國殖民地,中圻各省成為空有皇權的保護國,北圻雖在主權形式上仍歸越皇,但由法國官員管轄。保護條約使法國完成了把越南變為殖民地的法律程序。

法國殖民者從1858年至18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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