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蘭意為&ldo;低地&rdo;,指中世紀歐洲西北部位於萊茵河、默茲河、些耳德河下游以及北海沿岸的地區,包括今天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和法國北部的一小部分。尼德蘭古代曾由羅馬統治,中世紀初期成為法蘭克王國和查理曼帝國的組成部分。11‐14世紀,尼德蘭分裂成許多封建領地,多隸屬於神聖羅馬帝國和法國。14世紀至16世紀中期,通過中世紀的王朝婚姻關係和王位繼承,尼德蘭成為西班牙的一部分。
尼德蘭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較早、成長較快。製造呢絨、絲綢、亞麻布、地毯、肥皂、玻璃器皿、皮革和金屬製品的手工工場迅速發展。布魯日、安特衛普成為重要的貿易、商業和國際信貸中心。安特衛普有1000多個外國銀行和商號的分支機構,還成立了商品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港內可同時停泊2000餘艘船隻。佛蘭德爾和布拉班特的農村中,農民份地改為短期租地,富裕的市民和部分佃農購買貴族土地經營農場,採取封建或者半封建的剝削方式。尼德蘭北方最發達的省份是荷蘭和澤蘭。16世紀,這些地區的毛紡織業、漁業、造船、制繩、制帆等行業已多半採用資本主義方式經營。代爾夫特、多德雷梅特等城市的啤酒商人通過借貸契約和預付貨款的辦法把農民變成自己的剝削對象。阿姆斯特丹逐漸壟斷了波羅的海的貿易。北方農村的封建關係一向薄弱,很快出現了貴族改用資本主義方式經營土地的現象。
尼德蘭資本主義發展的主要障礙是西班牙封建專制制度的壓迫和束縛。西班牙國庫收入的一半來自尼德蘭。腓力二世通過拒付國債、提高西班牙羊毛出口稅、限制尼德蘭商人進入西班牙港口、禁止他們同西屬地貿易等辦法扼制尼德蘭資本主義經濟,造成手工工場倒閉、工人失業。西班牙專制的另一表現形式是教會迫害。查理一世曾在尼德蘭設立宗教裁判所,頒布&ldo;血腥詔令&rdo;,殘酷迫害新教徒。腓力二世加強教會權力,命令尼德蘭總督一切重大事務聽從教會首領格倫維爾的意見,並且拒絕從尼德蘭各地撤走西班牙軍隊。
面對西班牙的專制統治和宗教迫害,以宗教鬥爭為先導的尼德蘭民眾反封建鬥爭逐步高漲。加爾文教在尼德蘭的教徒迅速增多,不時發生武裝的加爾文教徒同當局和教會的衝突。在群眾革命運動不斷高漲的壓力下,腓力二世召回格倫維爾,答應撤走西班牙軍隊。但在1565年又秘密制定了殘酷鎮壓尼德蘭革命勢力的計劃。1566年,以奧倫治親王威廉為代表的尼德蘭貴族向西班牙國王請願,表示忠於國王,要求廢除宗教裁判所,緩和鎮壓異端的政策,召開三級會議解決迫切問題,但毫無所獲。同年夏天,激進的加爾文教會要求貴族們&ldo;繼續前進&rdo;。至此,貴族中的激進派加入到加爾文教會和革命群眾的行列,一場大的革命風暴即將來臨。
1566年8月,以制帽工人馬特為首的激進群眾掀起了自發的&ldo;破壞聖像運動&rdo;。安特衛普、瓦朗西安爆發了起義,大批手工工場工人、農民和革命的資產階級分子組織起名為&ldo;森林乞丐&rdo;和&ldo;海上乞丐&rdo;的游擊隊,神出鬼沒地襲擊西班牙軍隊。1568年,奧倫治親王從國外組織一支僱傭軍進行了有限的戰鬥。1572年4月,尼德蘭北方各省普遍發動起義,將西班牙軍隊驅逐出境,到1578年幾乎整個荷蘭和澤蘭都獲得了獨立。最重要的幾次戰役是哈勒姆保衛戰(1572年12月‐1573年7月)、阿爾克馬爾保衛戰(1573年)、萊頓保衛戰(1573年10月‐1574年10月)以及阿姆斯特丹驅逐西班牙人的戰役(1578年)。1576年9月4日,布魯塞爾舉行起義,西班牙在南方的統治也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