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兄,来而不往非礼也。对于你这种人,如果不给你一点儿深刻的教训,恐怕你是不会长记性的。实在对不起了,你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林宇摸出了他的手机,在里面翻了几下,翻出了他老婆的号码,扫一眼便记得清清楚楚,只要他不想忘,这辈子都忘不了。
“唔,你先好好地睡一觉养养精神吧。”林宇咧嘴一笑,背起了挎包,扬长而去了。
出了胡同口儿,四处望了望,并没有什么人关注这边,林宇背着包沿着马路牙子往那边走,快速地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刚才小小地活动了一下身体,结果衣服不小心腋下的部分居然挣开线了,一抬胳膊就嗖嗖地往里钻风,倒是挺清爽的,不过惹得路上的行人一个劲儿地侧目,林宇也觉得有些不自然。得买两件衣服才成。
虽然他向来属于气质主义者,不过现在这个形象实在有些旁边人看不下眼去了,他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宇走了一段路,见到旁边有间商厦,一头便钻了进去,现在不换装也得换了,路旁行人的眼光有些扎人,不少人都把他当成犀利哥来拍了。他实在很不习惯时时处处都成为令人瞩目的焦点。尤其是这种焦点,真的让他很不舒服。
既然要换,那就换个全套的吧,连衣服带鞋子全都换掉算了,也省得穿着这身叫花子服到处乱跑让人瞧不起。
上了三楼,来到运动品牌系列,林宇很爱国,就挑了李宁牌子店随便选了套t恤配运动裤,到试衣间换下了原来的衣服。走到休息沙发上坐下来,林宇正在那里弯腰换着鞋子的时候,就听见身畔有个人惊诧地喊了一声,“林宇?!”
他一抬头,怔了一下,随后笑了,“肖毅斌,倒真是巧啊,你也逛街来啦?”
只见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男子,跟林宇年纪一般大,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戴着个眼镜,斯斯的,笔挺的西装,锃亮的皮鞋,一副很白领的样子。
他叫肖毅斌,是林宇的高中同学,当时家境不算太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不过这么多年没见,林宇现在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了。上学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倒也不错,也很是谈得来。
看他的样子,应该混得不错了,林宇也很为他高兴。肖毅斌的身畔,还挎着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子,两个人十指紧扣,一看就是情侣。
那女的长相一般,平板电脑的身材,还是超薄的那种。脸上施了淡妆,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反正就是丢在人堆里认不出来的那种。
她的眼睛略有些往斜上挑,不经意间总是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高人一等的傲气,并且,两片嘴唇很薄,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很刻薄,属于那种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噎得人喘不气来的那种。同时,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右手中指往外亮,中指上的那枚硕大的钻戒明晃晃的,不消说就知道那就是一种无形的显摆。
她手里还拎着两个购物袋,也是逛商场来了。此刻,正皱着眉头看着林宇,尤其是看到他换在一旁的衣服和鞋子,眼里有鄙夷的神色一闪而过。
“哈,林宇,远远地一看我就知道是你,还是那么特立独行,还是那么有个性。”肖毅斌站在那里哈哈一笑道,已经伸出两只手来,看样子是想给他一个拥抱,毕竟,都是老同学了,而且这么多年没见。
可是,他身畔的女朋友却拽了他一下,还瞪了他一眼,肖毅斌讪讪地,也只好做罢。
原本林宇站起来准备跟他握手或是拥抱一下来着,不过看他女朋友那副看见自己就如同看到癞蛤蟆的样子,也只好耸耸肩膀做罢。
淡淡一笑,整理了一下衣服,将那堆破衣服和开了线的鞋子也一并丢进了购物袋中去,将钱递给了售货员让她去买单,嘴里笑道,“你也是老样子,还是那么喜欢评论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