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舞蹈节目练习的时间更长,最后能不能上还不一定,不能上的话半年时间就白练了。
实际上,这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还有陈配斯没有说的事情。
林子轩和陈配斯不熟悉,不过都在演艺圈混,总能听到一些消息。
陈配斯和春晚导演组,或者说和华国电视台的矛盾不止于此。
他发现华国电视台下属的华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出版发行了他和朱世茂表演的八个小品,制作成光盘公开销售。
他觉得这是侵权行为,这个光盘没有经过他的授权。
陈配斯和华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沟通,寻求解决途径,但他遇到的是华国电视台,是全国最大的宣传平台,是一家巨无霸的国有单位。
结果可想而知,根本没有人搭理他,觉得他是在胡搅蛮缠。
你在春晚上表演的节目,版权就归华国电视台所有,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事实上,在春晚审核节目的时候,如果确定这个节目能上春晚,华国电视台的文艺部门会和演员或者节目的版权所有者签一份合同,以极低的价格拿到节目的版权。
成名的演员一般是一两千块,小演员几百块就打发了。
这个费用包括演出费和版权费,想要上春晚就要签合约,否则就会被刷下去。
这属于霸王条款,但以前没有演员提出质疑,因为大家都想登上春晚的舞台。
春晚的霸道不光体现在这方面,在这个舞台上,演员只是一枚棋子,几乎没有创作上的自由,节目不符合领导的要求,让你改你就要改,不改就下去。
即便如此,演员们还是想要登上春晚的舞台。
说是为老百姓表演,那都是虚的,自己出名才是真的。
陈配斯和春晚的矛盾一个是表演上没有自由,还有就是侵权的问题。
此时,华国国内的版权意识淡薄,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不太把版权当回事儿。
这是盗版猖獗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即便被侵权了也只能默默忍受,没人理没人管,找不到申诉的部门,这就是现实情况。
陈配斯和朱世茂没有办法,走了法律途径,把华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相当于告了华国电视台。
林子轩清楚做这件事的严重性,无论官司的输赢,这两人肯定会被华国电视台冷处理。
陈配斯和朱世茂以后不仅不能在华国电视台露面,其他和华国电视台有关系的单位恐怕也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
这就是说“不”的代价。
“可惜了,他们俩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林子轩感叹道。
如果没有状告华国电视台,以陈配斯和朱世茂的名气,就算不演小品,走其他路子也能过的不错,但是在缺少宣传渠道,受到打压的情况下,就很难说了。
林子轩对他们这种维权的做法表示敬意。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说明国内的人在逐渐重视版权的问题,只是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就算他们打赢了官司,也很难改变目前的状况。”慕姗姗评价道。
慕姗姗在华国电视台工作过,非常清楚台里的霸道作风,绝对不会妥协。
陈配斯和朱世茂敢告状,不代表其他演员也会这么做,大家要靠华国电视台吃饭,或许还有人觉得这两人走了,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没有陈配斯和朱世茂的小品,春晚还是会照常播出。
老百姓虽说对春晚的满意度逐年降低,可在年三十晚上还是会一家人聚在一起,收看这台晚会,或许会对他们的缺席觉得遗憾,讨论一番。
也就仅此而已了。
“你说这两人和导演闹什么别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