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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2 / 4)

看,他都知道,他们会有说有笑,相互依偎地离去。他真是羡慕他们啊。

李明达神色黯然地回到家,头发染成橙色的李杉,嘴里叼着烟,倚在门框上,不满地看着李明达:“又去给霍思捧场了?”李明达看了看李杉,极其失望的表情,并不说话。李杉有些不忿地:“我说老爸,你至于吗?我告诉你,她可以做你女儿了。”李明达极度落寞地:“我要是有她这样个女儿就好了。”李杉挑衅地:“怎么?做我爸爸,你是不是感觉特没面子?”李明达一把夺过李杉手里的烟,捻灭:“你看你像什么样子?我―――我当时就不该救你。”

李杉冷笑了一下:“不救我?那你哪有机会认识霍思呀?老爸,你得感谢我才是。”

李杉说完,一扭身进了卧室。

《城·事》十一(1)

叶若黎总能从高大姐那儿获取很大的信心,高大姐可从来没像李丽师那样一听说她要做生意满脸的惊叹号,而是说,要像你这样的都开餐馆,我们就没活路了,言外之意就说她叶若黎一定行,这让叶若黎觉得开餐馆做生意也许真的没有那么难,真的像大姐说的那样,文化人不屑做小本生意,才给他们创造了生存空间。

九月的北京,没有秋的凉意,骄阳似火,只是空气中少了潮湿的味道,阳光却显得更烈了。路边冷饮摊儿的大妈舒适地倚卧在树下躺椅上打盹,悠闲着,似乎并不关心自己的生意。放眼望去,整条街上没几个人,叶若黎也不知道自己是犯了哪门子的邪,非要大中午的出来找店面。

叶若黎推着自行车,走到树阴底下,把自行车停在一边,从包里拿出一条奶白色的手绢,擦了擦额角上的汗珠,毛剑曾多次因为手绢取笑叶若黎,说都什么年代了,二十一世纪了,手绢再有几年肯定作古了,时髦的人包里放的都是面巾纸,你土不土啊?叶若黎总是低头微笑,她不知道毛剑还记不记得,他给她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方丝质的奶白色的手绢,是柔软飘逸的那种,叶若黎说自己因此有了手绢情结。

一群放学的学生从叶若黎身边走过,看着学生们远去的背影,叶若黎有一丝茫然和不舍,开学前她回了趟学校,陈敏很为难地告诉她,刘志伟气儿没消,一步都不让,叶若黎听出来陈敏的弦外之音,那就是她必须公开给刘志伟道歉,本也没抱什么希望的叶若黎就这样毅然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然后她去了教室,给她已经返校的学生们上了最后一堂课,她特意地选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作为她的主讲内容,“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夕阳满屋的教室,学生们并不知道这是他们叶老师的最后一堂课,还跟原来一样唧唧喳喳地跟她讨论着,叶若黎那一刻的难过,让她几乎难以自制,泪水一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就要离开她原本以为要伫立终生的讲台,离开朝夕相处的学生们,离开她熟悉的校园,叶若黎那一刻的悲凉是没有人能体会的。

自从有了开餐馆的想法,叶若黎其实一直都没闲着,毛剑一上班,她就溜出来找地方,李丽师办公楼附近,袁克机关边儿上,她都去看过,叶若黎这么想,反正餐馆开在一个熟人附近总比两眼一抹黑好,大不了先杀熟,但她是死活不敢把餐馆开在毛剑单位附近的,毛剑听说她要开餐馆,一百个反对,甚至说她是疯了,叶若黎说你就让我试试,我先小打小闹,毛剑立马横眉立目:“试试?那不得拿钱试吗?开个餐馆要那么容易,都开餐馆了,再说,到时候没利润,你那点积蓄再都赔了进去,怎么办?孩子上幼儿园了,这房子马上也要房改了,哪儿不需要钱啊?你拿什么开餐馆啊?”叶若黎想想也是,毛剑说的也有道理,可是她停薪留职也办了,眼下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总不能整天呆在家里,一家四口加上小莫五口,呆下去怎么得了啊,还不是坐吃山空?听毛剑这么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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