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闹出来的动静有些大,所以周围的人纷纷转过脸来看他们,凌夏也忍不住地回过头来看看,是什么样的粉丝把陈早给围攻了。
结果这一看可不要紧,她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不为别的,这个女孩子她认识,或者说是熟悉的很,她不是别人,正是她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陈早的骨灰级粉丝,洪媛媛。
她心中一喜,刚想过去跟她打招呼,又猛地忍住了,刚刚她差点忘了,现在她们是不认识的,怎么可以贸然上前去跟她打招呼呢?于是她只能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
她还是跟记忆中的一样,明媚又快乐,带着些许的小傻气,她满是崇拜地看着陈早,眼睛亮的不可思议。
看来,人还是会沿着既定的轨迹发展的,即使陈早变了些,可是她还是会喜欢上他,或许有些人天生对他这样类型的少年没有抵抗力吧。
陈早给她签完名字后,洪媛媛像是抱着一个宝贝一般,左看右看,爱不释手的,最后她啧啧称奇道:“陈早你可真是厉害啊,竟然能写出这么漂亮的签名,一看就不是一两天能练出来的,听说很多艺人都是在成名后才去练签名,免得丢人,像你这样天生写字漂亮的就完全没有必要犯愁了。”
说实话,这是陈早这一世的第二个签名,第一个被祁敏那丫头友情要走了,她要留着保值增值的。
洪媛媛接着说:“陈早,我好喜欢你,你什么时候才能出新专辑呢?或者是什么时候能演个电视剧呢?好期待啊,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什么人的,你是第一个。”
陈早好脾气地笑着说:“是吗?那我好荣幸啊,不过我现在一点名气都没有,你怎么喜欢上我的呢?我真是受宠若惊。”
洪媛媛有些夸张的说:“你自己不知道吗?你的暂离时光好听极了,我现在每天晚上都要听这首歌,否则就睡不着觉。”
陈早笑了几声,然后故意逗她:“哦,是吗?那倒也是,因为我这首歌很多人都说听着听着都把人给听睡着了。”
听他这么自嘲,洪媛媛有些着急了,她说:“唉,不是不是的,你的歌很有味道,让人听了有种怀念旧时光的感觉,还让人会忍不住的想起初恋,很动人的。”
陈早有些欣慰了,他原本一直都担心,会把这首开篇之作给弄砸了,因为一开始的时候,他最初唱这首歌时,他还是个真真正正的青葱少年,唱这首歌的时候,心中没有太多的杂念,就是一个单纯美好的小心思,那样唱出来的感觉,格外的动人,清澈明朗的感觉打动了很多人。
可是后来,渐渐的,他自己也不愿意再唱起这首歌了,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心智的成熟,随着社会阅历的增加,心中最初的那片纯净已经消失不见了,再唱起那首歌的时候,味道就有些不一样了。
所以后来的见面会,演唱会,如果可能避免的话,他都会避开这首歌,为此,很多歌迷都觉得遗憾,他们都特别喜欢他的这首歌,认为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一世,他因为经历了更多,他害怕自己会唱不出那种纯净的感觉,不会让人产生那种强烈的共鸣。
不过还好,看大家的反应,似乎比前世的时候还要热烈了些,这个歌蹿红的速度很快,看来这些年来的经历,非但没有让他唱坏这首歌,反而更加沉淀了一些特别的味道,让人更加的欲罢不能。
》》》》》》》今天这章真是神了,从晚上六点坐在这里,一直憋到十一点才憋出来这些,腰酸背痛腿抽筋啊,真是卡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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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突然好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