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但是肩部有多处淤青和抓痕,不象是新伤,夏天穿凉衫很容易看见,很奇怪。法医准备黑箱车搬运尸体回中心,EU负责封锁现场,我和挖仔下楼,碰见吹水王做完笔录,排除邻居嫌疑,我们决定去附近的后巷和民宅、便利店等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一般来讲,凶杀案件的凶器有的会在第一凶案现场的附近,从犯罪心里学角度讲,随机作案的情况下凶器都是就地取材,作案之后会带走凶器丢弃,但是做案人不会拿着凶器走很远,在完成凶案后的潜意识不是恐惧是逃避,所以尽可能的会尽快丢弃凶器在附近垃圾站、池塘等地方,当然我们不排除心里素质好的凶手或有运输工具,另当别论。我们排除了几个地方,均不认识死者,我们决定去康东邨后面的冷巷里看看。
2009…06…04 17:37
我们三个人并排走着,冷巷背离街区,没有街灯,也没有带电筒仔,只有高层一些微暗的灯光反射过来,路边是荒草碎石还有些垃圾桶,昏暗程度目测物体不会超过15米,突然,吹水王停了下来,两肩猛然抖动,瞪着眼睛往一个角度看,挖仔也停了下来,朝一个方向看过去。如果是一个人停下来,另外两个人还会继续走,可是正好我在中间,一左一右急停了下来,我马上知道有事,吹水王用紧张的声音说:“头,今天就这样吧,收队吧?”我小声问挖仔:“什么情况?”,挖仔转过头来恐惧又疑惑的看着我:“你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是那个东西啊!”我心知有状况,嘴上还在问:“什么东西,扑街别乱说”,但是我的脚还是定在原地没有动,我想了一下这么晚了,也查不到什么,还要等尸检报告出来才能分析,于是我们迅速撤离了后巷。
第二天在警署,我问挖仔看见什么了,他说看见一个长发女人模糊的样子在昨天那个位置突然飘过去,那种速度和动作绝对不是走过去,而且那种后巷没有单身女子会那么晚还在游荡,最重要的是他们觉得脸很象凶案现场的那个被害女性!我们给关公上了香,并且心里念叨:我是警察,是替你查找凶手的,没事别来找我们。我自己没有看见,我偶尔还有些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看见了,还是两个人串通好来吓唬我的,抑或是吹水王又讲大话,但是挖仔和吹水王在行动中是不会做这种有违背纪律的事;而且平时吹水王吹牛归吹牛,还是懂一些六壬神功之类的东西, 还拜了筲箕湾谭公庙的师父,谁知道学到什么程度。
第三天,筲箕湾的DSGT小组找到凶器,验证指纹和死者血型以及致死创伤痕迹吻合,很快就找到凶案嫌疑人,就是死者梁XX的男友。经过审讯,嫌疑人供认凶案做为,因为嫌疑人另觅新欢,导致两人发生口角,最后嫌疑人利用家中的玻璃摆设品重击死者头部,导致死亡,后逃离现场。死者身上的旧伤痕也是嫌疑人所致,因为嫌疑人有家庭暴力倾向,在和死者交往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肢体接触和动用武力,留下的伤疤,也正是他这样的暴力倾向和疯狂,再加上混乱的三角感情引起矛盾,最后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女朋友。
筲箕湾分署的DPC过来送检证物和凶器,准备移交港岛法院公诉,IB签收时正好我路过证物室,我随口问了一句伙计,凶器在哪里找到的?伙计说是在康东邨后巷的路边垃圾桶里,听完,在白天的阳光下的我心里“激灵”打了一个冷颤,不就是那天吹水王说收队的地方吗?
案子就这样结了,后来我和挖仔还有吹水王还是给死者烧了纸钱,但是我怎么也不敢相信是死者自己找到凶器的,可是科学也帮助不了我去解释这个问题,报告里我们都没有提这个情况,相信吹水王这次没吹水,是真的看见了。
2009…06…04 19:50
我介绍一些公开的背景信息,以后就不用随时解释英文缩写和俗称,阅读比较方便我输入也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