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时养成的习惯,看到她,总要摸上一摸。电锅的用法,他记得有教过她。
“我不想一个人吃饭。”也不想去用那什么电锅,反正睡一觉俊就回来了,再不然到前院的草坪打打滚、晒太阳,时间并不难过。
“永澜可能不知道工作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尤其是男人,不赚钱你就会没有点心甜筒吃,我不能一直在家照顾你,所以,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自己来。”看来他得效法古人,做个大饼放在她脖子上,好让她肚子饿了的时候有东西吃——他为这个想法失笑了。连这么蠢的方法都想试,他真是败给了自己。
“我知道,电视上有说。”电视真是好伟大的发明,也许她回家的时候,可以搬回去。
“电视真的那么好看?”
“妖怪也要和世界接轨嘛。”
他噎了一下,换了话题。“除了看电视,你今天还做了什么?”系上围裙,他往厨房走去。
跟屁虫立刻跟上来,而且跟得很久、很欢喜。
“睡觉、晒太阳、在草地上翻滚,还挖了蚁窝。”她如数家珍的报告自己今天的行程。
的确是她会做的事。“要小心别人,别让左右邻居看到你的原形,最好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就保持现在的样子吧。”毕竟不是每个人的思考都是正面的,避开不必要的麻烦,才是王道。“你要是被坏心眼的人抓去当狗肉炖,我可是救不了你。”
“我很聪明的,都是藏在很多草堆里,没有人看到我。”
前院的草比人还要长,东方清俊没空整理的结果,就是没有人敢随便进来,也歪打正着的变成小狐狸每天打滚玩耍的地方。
他打开冰箱,拿出食材往永澜的手上堆。“放在流理台上面。”
她乖乖听话,放下,然后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待命。
再给她一颗洋葱。
“你先去洗澡,我看你玩了一身脏,等你出来,就有饭吃了。”东方清俊拿出昨天晚上腌好的里肌肉,那是她的最爱。
永澜偏食得很,完全是食肉一族,不管羊猪牛,统统来者不拒,至于有益身体健康的蔬菜,管他妈妈要嫁给谁,一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渡到他的盘子里,然后抵死否认曾经干过这种见不得人的事。
他没什么手艺,幸好她有肉就欢,即便煮泡面,只要把泡面里头少得可怜的肉末给她,她就满足了,他煮什么,她吃什么,所以他的厨艺别说精进,压根还是停留在原始人时代。
至于腌肉,只需要丢进泡面锅煮一煮,就成了。
他问她,“我记得你之前不是嫌弃我给你吃馊食,怎么现在我煮什么你吃什么?”
事有蹊跷喔!
她用洋葱敲头,脸色坦荡。“俊赚钱很辛苦,你让永澜住在这里有吃有喝,做人不可以太贪心。”
“算你有良心。”他笑得很快乐。
“俊最好了。”永澜爬上他的肩上,让他背着走。
他的背好结实、宽宽的,有股安定人心的力量,她好喜欢。
她软软的身子就挂在他背上,这是她还满喜欢玩的游戏,老是把他的背当树爬,也许她太小……咳,五千四百九十九岁得高龄好像不小了,但她的样子实在跟青春少女没两样,时而懂事,时而小孩性子,就说男女之别好了,她就是完全无知状态。
如果她还做不来把关,那么,他来,他会替她顾好这道男女防线。
她单纯,单纯得令人心生怜惜,喜怒哀乐像白纸上的字,不用猜,完全一目了然。
“去洗澡,要记得,别把水都玩光了。”他拍拍她的婰,示意她下来。
永澜喜欢水,爱玩水的程度可媲美水鸭子,每次泡澡过后,本来浴缸里满满的水一定见底,水费是一回事,水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