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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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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所有的男生都一致认为,新来的这个大美女,虽然长相并不比谢晓嫣出色,但气质上,却要比尚且有些青涩稚嫩的谢晓嫣成熟太多了!

简直就是个天生的尤物!

这个女生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叶薇妮。

一时间几乎所有高级班的男生,有事没事都会往叶薇妮所在的班级那凑合,甚至还有为此争风吃醋打起来的。

……

凌逍的别墅内,春兰笑嘻嘻的看着坐在那生闷气的叶薇妮,说道:“叶子姐姐魅力太强大,简直就是万人迷啊!”

叶薇妮蹙着秀气的眉,闷闷不乐的说道:“什么呀,那些人一个个的都烦死了,没事就往跟前凑,这个是什么伯爵家的公子,那是个什么侯爵家的亲戚,还有什么富豪家的继承人,天,凌逍,你告诉我,贵族都是这么无聊吗?”

春兰和秋月在一旁掩嘴轻笑,秋月小声说道:“少爷可不无聊!”

凌逍在那翻着一本大陆通史,没兴趣回答叶薇妮的话。

这时候门被敲响,侍女春兰过去打开么,伊莎从外面兴奋的走进来:“凌逍哥……咦,你怎么会在这里?”

同为高级班的学生,伊莎当然认出来这个漂亮的女生正是今天把整个帝国学院高级班搅得沸沸扬扬的叶薇妮。

叶薇妮确实知道伊莎的,昨天凌逍那场战斗中最大的花边就是学院的美女伊莎对凌逍投怀送抱,被很多人津津乐道,也被很多男生深恶痛绝。为什么那么一个好好的美女,竟然就看上凌逍了呢?

所以叶薇妮心里略微有些吃味的感觉,但好在叶薇妮各种经验很丰富,并没有把这种情绪摆在脸上,而是很温柔的冲着伊莎笑道:“这位漂亮的妹妹就是伊莎了吧?我和你一样,是凌逍的朋友。”

和我一样?伊莎很是纠结于这句话,不过却也不好多问,很礼貌的冲着叶薇妮点点头,身上那种大家闺秀的风范让叶薇妮有些羡慕,决心自己也要培养出高贵的气质来。

原本她并不认识这有多重要,事实上养父收养的那些孩子里,有不少形象气质俱佳的女孩被送进一些小的贵族学院,专门培养她们高贵的气质,然后大了再送进很多贵族家去做侍女。所以那个时候,叶薇妮一心认为,这种气质一点用都没有,最后还是哪来服务人了,所以坚决不进学院,而是乐于去做一名金手指,至少,这很自由!

“凌逍哥哥,明天,明天你会报名参加,前往不达米亚草原的历练吗?”伊莎小心翼翼的看着凌逍,帝国学院里的学生,对外出历练几乎都有着极大的兴趣,因为他们几乎从小都生长在城市中,听着冒险者的故事长大,对外面的世界都极为向往。

伊莎也不例外,她第一时间就报名参加了,然后才想起来找凌逍,她相信凌逍也一定会参加的!学校组织的历练,虽然每年都会有,但却并不都像这次一样,大家自由报名,因为想要组织起强大的力量保护那些低级班的学生,是件很费力的事情。

凌逍点点头,说:“我也会去!”同时对脸上有些向往的叶薇妮道:“你就不必去了,在家好好学习就好。”

“我……”叶薇妮气的翻了个白眼,心说这家伙还真是霸道啊,凭什么就替自己做主了?我又不是你的女人!心里有些愤愤的,但却也理解,自己现在需要的不是那种历练,而是学习礼仪等知识,哦,该死是贵族礼仪!

伊莎很开心,因为凌逍哥哥没让叶薇妮跟着,这是否说明,在凌逍的心理,自己分量重一些呢?

应该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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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欠账是个好习惯呀,所以,俺继续努力!

第七十一章 伊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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