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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1 / 4)

“嘿嘿,有没有关系听我说完就知道了。”

“有一次在一家旅馆投宿,没想到居然发生了凶案,当时不知道,只晓得全楼的人都被叫起来,来了好一帮子警察把楼封了。然后一个个提审。后来才知道,一个旅客居然在地板里面发现钉了一具女尸。

女尸被抬出来的时候好象还没腐烂,很年轻。但我看不大清楚,你知道警察家住客里三层外三层的。老板在我旁边,一个四十多的中年妇女,已经坐在地上了。如米奇林轮胎一样的肥胖身体一开是没看清楚还以为是海绵床。她号号大哭,说不关她的事。其实关不关她的事她这旅馆都要关了。

记得当时有个非常年轻的的警察。穿着警服。(好象是废话。)长的白白净净,颇有点像香港电影明星。他看着女孩尸体说了一句:“太惨了。”刚说完,他旁边一位年纪比较大的警官就把拉开,然后在旁边训斥他,具体说什么我也记不清楚了。

然后一些例行的公事,很巧,为我做笔录的就是那个年轻警察。我把自己当晚的事一字不漏的告诉他。他记录的很认真,很像还在校园里读书的学生。我看他应该刚参加工作没多久。不然不会连这么简单的避讳都不知道。做完笔录他刚要走,我递了跟烟给他,他迟疑了下还是收下了。既然一起抽烟,自然两人就忙里偷闲聊了下。

“刚干这行吧?”我试探的问道。

“恩,真是的,我刚回家还没洗澡就接到命令了,不过这案子也忒惨了。”他还有点后怕。

“对了,我看见有个警察把你拉过去和你说什么啊?”

年轻人有点尴尬,不过停顿了下还是说了,可想而知这个人不会说谎呢。

“他是我师傅,他几乎和我爸一样大了,不过老摆一副老爷子一样的派头,他有个儿子和我一般大,所以他老说要把我当儿子一样管。”他忿忿地说,“他说我不要命了,在现场居然说这种话,还说什么赶快回家烧香还佛,洗个热水澡之类的。真是小题大做。我不过说了句太惨了而已。”

我望着他,看来他是真不知道。在现场尤其是谋杀现场有不成文的规定。数都别说同情死者或是要帮你报仇之类的话,最好就是干好自己的工作。

“你叫什么名字?”我想留下他的联系方式。

“叶旭,旭日的旭。”他笔划给我看,“我是刑警队的,那,这我的手机号。”他随手给了我张纸条。我也回给了他一张。他看了我的名片,惊讶道:“是您啊,早知道您见多识广了。”其实我也大不了他多少,但总感觉我比他老很多似的。年轻人还是很好结交的,不过数年之后他是否还会如此爽快就天知道了。

旅馆是不能在住了,我只好另找了一家,刚才的谋杀案搞的我对木扳房都有阴影了。之后我在这所城市又多呆了几天,因为叶旭说让我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最好别走太远,方便问下话。

第一天相安无事,可第二天早上,我就接到了叶旭的电话,是那种几乎带着哭音的电话。

“是您么?我是叶旭啊。”

“怎么了,你哭什么啊,前天不还好好的么。”其实叶旭一打电话过来,我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求您了,我知道您一定能帮我,也只有您能帮我了。”他哭声越来越大。我二话没说,赶紧收拾东西,往叶旭告诉我的见面地址赶去。

那是当地的一间咖啡厅,前些日子我刚好去过,所以还算熟悉。一进门我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的叶旭。他双手握着杯子。惊恐的望来望去。

我快步走了过去,他看见我如同看见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下抓住我的手,抓的我很疼,我好不容易才掰开。

“你先放松点,这里很安全,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我见他状态很不稳定,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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