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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1 / 5)

老法学家说:“我在解放前也读龙门书局的书,解放后也读××出版社的书。但我认为,靠这种影印的盗版书,是中国人的耻辱。我不愿意让子孙们也读这种盗版书。如果子孙们也读它,就说明中国人太不争气了!”

这位老法学家还对××出版社的同志说:“我愿意让你们关门。你们关门是值得的,说明中国人不再靠读盗版书过日子。你们的垮台,换来的将是国家的版权文明,是更多遵循国际版权准则的出版社,也肯定是更多的国外出版物。你们的牺牲是值得的。”

这场说服工作,后来靠对引进国外书刊的版权费用的准确计算,才得以解决。

最初引起科学家一片恐慌的所谓六亿美元外汇,其实是一个夸大了的数字。由于中国的长期封闭,由于我们对国际版权贸易的陌生,才大大夸大了这个数字,造成一场虚惊。

一年后,中国世界图书出版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分别派出代表团赴美访问,具体了解参加国际版权公约后的版权贸易问题。国家版权局也就取得外国图书在华翻译、重印权问题,与国外的出版者、出版组织以及有关国际组织进行接触。通过这些接触,我们了解到,每年所需费用根本用不了六亿美元,实际需要只要三千万美元左右。版权局认为,一些同志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相反,国内没有版权立法的混乱状态,才真正有可能成为中国取得外国书刊重印权的主要障碍。

所有人都顿时松了一口气。

但是,这不等于思想问题完全解决。

把“海盗国”帽子扔进太平洋(1)

· “海盗国”的新含意 · 出国访问者的尴尬和屈辱 · 计算机软件贸易的沉重代价 · 扶忠汉:要向世界披露“海盗行径” · “几乎被逼疯了”的席慕蓉 · 《罗兰人生小语》:大陆审结的第一例涉及台湾作家著作权纠纷案

“1949年开国大典上,毛主席庄严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但是,我们现在走出国门,仍然觉得腰杆挺不起来。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不保护版权。人家骂我们是‘海盗国’。我们无言以对。我们确实在大量盗用人家的智力成果啊!有什么好辩解的?中国人应当有骨气,不干那种事。既然我们能把‘贫油国’的帽子扔进太平洋,为什么不能把‘海盗国’的帽子也扔进太平洋?”

这是在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组织的版权保护座谈会上,一位与会者的发言。

这位同志的感受,是许多出国访问者的共同感受。无论到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还是到日本、瑞士、奥地利及其他国家,一谈及智力成果的引进,一谈及版权保护,对方就会毫不客气地指责我们:“你们是海盗国!”

我们是海盗?不,你们才是海盗!在你们的博物馆里,收藏着多少中国的瓷器、铜器、雕刻、书画?这些国宝没有长腿,不会自己翻山越洋,横跨万里,躺在你们的怀里栖身。这还不是你们洋枪大炮的功劳。

息怒息怒。“海盗”一词的涵意在步入信息社会的今天已大大扩展。它不仅仅指明火执杖的抢劫。版权界把擅自复制他人作品而不打招呼、不支付报酬的行为称为“海盗”。这个术语已在几十年中为国际社会所使用。

我们不做这种“海盗”。

既然不想做“海盗”,为什么不颁布版权法,不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现在没参加版权公约的国家只剩下蒙古、朝鲜、越南、卡塔尔、阿联酋、苏里莱这些小国了,唯一的大国是中国。

噢……

即使到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访问,我们的访问者也会遇到同样尴尬的场面。一位版权处长回忆说:“印度一位知识界人士谈到版权,指着我的鼻子说:‘知道你们国家的底细’,他很激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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