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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软件开发显示出这样辉煌的前景,应明等软件专家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信心。
他们希望通过自己智慧的迸发,为公司,也为国家创造大笔利润。
当时,国内科学界有一个十分乐观的估计。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具有数学天赋的中国人善于开发软件。有例为证:世界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中,华人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世界第一流的计算机软件专家,华人占20%到30%。据此,有关方面预测,用不了几年,中国就可以成功开发并大量出口软件,成为软件出口大国。有人进一步推算出,仅软件出口一项,中国每年可以赚取一百亿美元的外汇收入。
这个科学的幻想化作巨大的动力,时时鼓舞着激励着应明等软件专家。他们夜以继日研究,于1983年开发出一批国产软件。
然而,他们的产品没有销路。
软件征订单如片片入海的雪花悄无声息。摆上柜台的软件无人问津。不仅是应明的软件没有销路,几乎所有的软件都没有销路。北京西单科学书店率先设立一个软件专柜,一般情况下,一种软件的销量只有一两件!
应明的心凉了半截。
为开发软件,他们作了巨大经济投入,但只有投入,却没有收入,雄心勃勃的经营计划几乎全部落空。
是中国的计算机不需要软件吗?不是。有硬件,就必须有软件,国内计算机装机量已有几十万台,并在成倍成倍增加,即使一台机器配用一种软件,那该是多少?中国的软件市场太大了,其经济效益也太大了。
问题是,人家无须买那么多软件,只买一件就足够,就可以将其复制出几百件几千件以至上万件。软件作为一项创作成果,最初是通过保密措施由创作者享有专有权的。但是,这条路越来越走不通,任何代码都可能被专家所识别。在技术上采取“加密”措施,几乎无例外地遇到“破密”的反措施。用固定的法律而不是靠保密手段保护软件,越来越必要了。世界通行的办法,是将软件视为文字作品纳入版权法保护的轨道。但是,中国没有版权法,人们对软件的窃取是公开的大量的。
应明渐渐发现,全国不少计算机在用他们开发的软件。这些软件是由几所大学同时悄悄复制的,复制以后又大量推销。
应明向国家计算机总局汇报盗版情况。
总局领导说:“许多省市都反映了这种问题。过去这种反映主要在外地,现在连直属单位也遇到了麻烦。看来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他们又打报告到电子工业部。部里又打报告到国务院,问题一直反映到最高决策层。但反映了也没用,因为中国没有版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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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应明就改行了。
他领导的软件部也放弃了雄心勃勃的开发计划。
中国的软件专家们对软件产生了恐惧。如果是在版权保护制度健全的国家,软件开发者们能够凭着自己的创作成果成为百万富翁,但在我们这里,创作带来的是无尽烦恼。因此,中国的软件专家不搞软件,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也把它锁在自己的抽屉里。
“那么,你研究它干什么呢?”
“也许会有一点实际的用处:等评职称时,这算一项科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