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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2 / 5)

子里留下一道残影。

他身后,一群高大威猛身着西装的壮汉正不断向他逼近,同时口中大声喝着:“小子,给我站住。”

“站住?站住我岂不死定了。”少年回头冲着那群壮汉做了个鬼脸,接着速度陡然倍增,绕了几个街区将身后的壮汉甩的无影无踪了。

“奶奶地,这小子的速度怎么这么快?”那群壮汉见已经跟丢了目标,终于停了下来,大口喘息起来。

血族以速度见长,一般的血族能达到20m/s的速度,这群壮汉乃是‘蒙迪家园’的保镖,经过特殊培训本身速度都已达到30m/s,而刚才的少年,他的速度竟然在40m/s之上。

虽只是一个少年,却拥有着比这群专业保镖更加强壮的体魄和迅捷的速度。

“真看不出这样一个低贱杂种,竟有如此速度。”

“算了,别提那小子了,还是想想回去怎么向老板交代吧。”

与这群保镖相隔两条街的一处巷子中,短发少年见终于甩掉了那群家伙,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哼,跟我比速度,你们还嫩了点。”说起话来老气横秋,有份大人味道。

少年名叫千奇,今年17岁,是这贫穷街区第49街的一个老头收养的孤儿,因为从小对什么事都很好奇,所以老头子给他起名叫‘千奇’。

千奇从小吃了不少苦,收养他的老头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为了承担老人的医药费,千奇六岁时就开始给报社送报赚钱,那时他每天至少会跑十八个地方送报,每个地方相隔五里地左右。

也就是说他每天至少会跑上近百公里的路程,也正是如此才锻炼出他40m/s的速度。

七岁开始,千奇用自己送报积赞的钱买了个相机,他喜欢千奇百怪的事,因此拍下的都是些奇怪的东西,他拍的东西很快被编辑所看重,从此千奇便开始了他的拍摄生崖。

随着年龄的增长,千奇明白了什么样的素材是报社需要的,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给个好价钱,于是他开始跟踪一些知名人物,成了名副其实的偷拍者。

“按照人类的说法,我这类行为的群体被称之为‘狗仔队’,可是为什么要叫‘狗仔队’呢?”千奇看着身边可爱的小狗儿发呆,终究想不通为什么。“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呢!”

正因为奇怪,千奇对于古文明,对于前世界,对于人类充满了好奇,他翻阅无数与人类相关的书籍,对于人类却是越了解越好奇。

随着这份好奇心以及对知识的渴望,千奇更加疯狂地偷拍奇闻异事、名人八卦之类来赚钱,因此他经常出入一些私人领域。

曾经他多次被发现,并像今天这样被追赶过。有几次他甚至被那些人打了个半死,不过也正是这一次次经历,十年的生死逃亡另他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两倍左右。

坐在地上休息了五分钟之后,千奇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这个拥有着一头黑色碎发、面目俊秀的少年脚下一踏再次狂奔了出去。

他喜欢跑步,喜欢耳畔呼啸的风声,更喜欢追求速度的极限。

十分钟后,千奇来到了繁华热闹的都市,踏进了一家七层的写字楼中。

写字楼六层被大众报社承包了下来,整层楼中一个个耳尖牙锐的血族正忙着手中的工作,若不是他们有着明显的特征—獠牙,工作中的血族倒和人类十分想象。

“哟,没牙的小子又来了。”

千奇一踏进报社就有血族开始打趣起来,他们经常说千奇是个‘没牙的小子’因为他的两颗血族獠牙确实不怎么明显。

“谁说我没牙!”千奇咧开嘴巴冲着那个哈哈大笑的胖叔叔做了个鬼脸。

整个报社的血族虽然已经无数次经历这一幕,但一看到千奇那两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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