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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2 / 5)

留收留我吧?”

然后,在脑袋完全没有转过弯的情况下,我就被他的死磨硬泡和糖衣炮弹夹攻给打败了,稀里糊涂就把他带了回来。

从此以后,自认勤劳的老板娘和懒得出奇的店小二开始了同居的日子。

他说他叫何墨墨,我当场被雷了一下。我说猫还有姓啊,他解释说他以前的主人姓何。我说这样啊,那你以后就得改姓殷了。他抓着脑袋想了半天算是默认了。我说你也不是全黑的呀怎么就叫墨墨呢,他白了我一眼:“难道还要叫我踏雪吗?你真是土的可以!”

我:“……”

是的,我姓殷,大名殷合。这名字是我那过了世的爷爷给取的,其实本来是殷荷,据说是因为我出生的时候,恰巧他在家门口的小池塘里种的荷结出了一朵花蕾。那时正是冬天,本该盛夏开花的荷却在冬天里结了苞,在爷爷看来,这违背了科学常理的事情必定极不寻常。于是,我一度被捧为了家中的掌上明珠。可是后来我长到了拿笔写字的年纪,却总也写不好“荷”这个字,于是爸爸快刀暂乱麻地给我改成了个简单的“合”字,就衍变成现在的名字。年幼的我算是解脱了,可这事却成了爷爷他老人家心中最大的遗憾,并且这个遗憾一直持续到他的去世。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心里就会升起一种内疚感:我小时候可真笨啊,那么简单的字都不会写!

当然,这只是旁白。下面我要简单地介绍一下身旁这个家伙。

一般情况下他是只普通的黑猫,喜欢蜷成一团在火炉旁打呼噜,或者在我专心记账的时候跳到柜台上来捣乱。他也会变成人形帮我干活,跑上跑下忙里忙外,毕竟我不可能一直白吃白喝的养着他。

十八九岁大男孩的清秀面庞,五月阳光般的灿烂,却对大窟窿小洞的牛仔裤和肥肥大大的T恤加外套有着偏执狂般的热爱。对此,我呲之以鼻:我靠,这年头猫都搞非主流啊,他马上会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理由来反驳我。但在被我打击了N次后,他就干脆无视了,依然地我行我素。有时候我在想,其实身边有这么个家伙在也挺好的,至少吵吵闹闹的不会感到寂寞。虽然他很懒,虽然他嘴很贱,虽然他总是想方设法欺负我,虽然……。

“老板娘?”,“嗯?”我抬起头,林泉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楼上下来了,靠在柜台旁看着我。

“天挺冷的。”

“是啊,这里冷的很快”,我笑笑,“房间还满意吗,小地方,条件比较简陋。”

“没关系,安静就好。”他搭在台面的指尖轻轻地敲着台面,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很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看得出主人对它们很爱惜,想必,拥有这样一双手的人内心也会很细腻吧。

“请给我一杯玛格丽特。”

“好的。”我应着,从背后的酒柜里拿出龙舌兰和几样辅料开始调配。忘了说了,客栈的二楼是独立的客房,一楼的大堂被我重新装修过,白天是饭厅和休闲上网的地方,晚上就成了一间颇有感觉的小清吧,我会在吧台里磨些咖啡煮些奶茶,但最受客人们欢迎的,还是我调的鸡尾酒。

还在学校的时候,一时心血来潮,也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去学了一个暑假的调酒。我曾经一度沉迷在了那些红红蓝蓝迷幻悠远的视觉震撼和浓郁销魂的味觉冲击里,没想到后来还真把这项技艺派上了用场。白天忙完客栈的琐事,晚上就在我精心布置的小酒吧里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客人们天南地北地神侃,把一杯杯精心调制的色彩斑驳的视觉盛宴送到他们面前,换来一声轻轻地惊叹。我曾经以为这样的生活简单而又丰富,如果能够这样一直维持下去,那该多好。

真的很希望这不要成为一种奢望,永远都不要,即使这个愿望本身就是一种奢望。

“知道它的由来吗?”他轻轻晃了晃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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