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部分 (1 / 4)

麒麟日志(1)

BY:六修

傍晚仍是这个城市最美的一刻。

很多年之后我心绪平静,周身褪去狂躁任性,清晰了眉眼,柔和了性情,回身细看打量,虽然这个城市依旧很脏。在偶尔仓猝步行间会猛然抬头,片刻,流云逝去,大片苍郁蓝色沉醉裸露,划破我眼角,似割开深刻伤口,从心里的那个地方就疼了起来,不是难受,不是抑郁,那是真切实在的疼,太多硬物充斥其间缠裹蹂躏的痛觉,就好像我生命中真切实在存在过的依恋和未能实现的那些依恋,都值得一再沉沦。

运气好的话,会看见彩虹。如同幻觉,拱架在大地上,于它之前,矗立新生建筑,旧的、腐朽不堪的房子和工厂被一扫而光,于是世界将建筑在生气勃勃的真理结构之上,与笼罩大地的苍穹正好协调,此消彼长。关于彩虹,那谁曾经有一段很恶毒的说话,他说,彩虹是被抓破的天空渗出的血痕。当时这个说法很是战栗了我一阵,我这人就这赖毛病,凡是听到极对路子的矫情话或者好音乐都会不由自主浑身战栗地跟筛糠一样,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场面尤为恶俗。当时这话具体是谁说的我忘了,不是颜仲夏就是佟义满,也极有可能是席榛,是谁反正已经不重要,他们这三个人太奇妙,间架结构太为奇妙的集团军,以至纷繁复杂纠葛多年,却也大小情节错落有致,空*智丝丝入辨。

很多时候我极想成为一个好的讲述者,可我的思绪它有时像个顽皮的姑娘,会跟我开一些我难以辨别真伪的玩笑,我时常被她弄得狼狈不堪可我仍相信她是善意的。就像我即将开始记录的这篇历时较长的日志,关于我、我的父亲和我的麒麟乐队的故事,时至今日,我仍力图将这个故事这些人从我的思维中清晰的剥落出来,可烦恼的,我总是一再迷失在我的大脑丛林中。

我住了很多年的这个院子总会发出各种器乐声响,从我小时候起,就没怎么消停过,作为一个民族乐团宿舍,这些声响足够把把我熏陶成为一位艺术少年。所以,不管我后来在学校怎么闹腾,至少还有一点可取之处,那就是我能给学校和班级拿很多器乐比赛的奖项,能在六一国庆校庆联欢会上表演节目,我想这也是我们班主任一直留我半条小命没有杀之而后快的唯一理由。二胡是我的启蒙器乐,等我稍微能坐得住的时候父亲塞给了我一把二胡,这是我音乐人生的第一样武器,别人用它杀鸡,我则用它杀人,因为后来我也想通了,与其让别人谋杀我的耳朵,不如我先动手杀之,谁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荒谬!所以每天当院东头小林叔的笛子一响,父亲一声中气十足的“秦宝,练琴!”我就抱着我的二胡出去杀人了,然后轮番着换武器,笛子、琵琶、古筝……一一用到。后来每到周一升旗,我都会在国歌声中激动的流下泪水,真的很动听,在你每天像演武侠片一样的背景音乐里,这便是天籁。可有一天,当我扔下这一切,转而去抱吉他并且组建乐队的时候,我想父亲大人是极想一根一根掰断我的手指,虽然这一切,更像一位我应该称之为母亲的女性去做的。可没办法,这个家庭,失衡。

我有必要介绍一下我的家庭成员:秦淮生,我的父亲;秦宝,我父亲的儿子,也就是我。

秦宝,每个人看见我名字都是一乐,不知道的会说,秦宝你是你爸的宝啊,可知情的都知道,我爸是秦叔宝的铁杆饭,昆曲的《秦琼逃关》(注:即《麒麟阁》)他那唱的叫一个熟路轻车,于是盲目崇拜害死人,他顺带把这位古董级偶像的名字搁自己儿子身上了,只省了那一个“叔”字,估计是怕错辈儿,除此之外他还到处张贴偶像海报,只差没把院子大门上唐太宗御封的另一位门卫叔叔尉迟恭也换成秦叔宝,我说他搁后来就活脱脱一狂热“秦粉”,晚期。对此,受害人我,鄙视至极。可当时的我是很乖很乖的,别人叫我小宝

没有了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