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生考不上大学的、考不进单位的,统统要去上山下乡。人们对于多年前那场已经成为过去的“运动”仍心有余悸,一时间人心惶惶,许多家长开始计划孩子的安排,学习成绩拔尖的也好,成绩一般的也罢,大多家长都做了二手准备。
晨曦的母亲不知道听谁说,全市各单位今年的招工是最后一批,之后的四年内不再面向社会招工。于是,在母亲的安排下,高中尚未毕业的晨曦,在高考前参加了母亲单位的招工考试。
1990年,初春。坐在属于自己的宿舍,晨曦心里有种由然而生的舒坦。虽然对于放弃了高考,晨曦仍然有种挥之不去的沉郁,但是终于独立了,好歹也有工资养活自己,可以不用天天看着母亲不耐烦的阴沉面孔不是吗?我能行的,晨曦在心里安慰自己。
晨曦住的女工宿舍离大哥的男工宿舍很近,只要下一道几十级的台阶就到了。大哥其实不是晨曦的亲大哥。大哥的父亲早逝、母亲在乡下,他从小就跟着大他十几岁的二姐、二姐夫在城里读书,因为大哥的姐夫和晨曦的父亲经常一起外出钓鱼,两家往来比较多,因此晨曦很早就认识大哥。晨曦叫大哥的姐夫叔叔,却叫他哥。这是大哥要求的,要叫哥哥,他说叫叔叔会把他叫老的。“我只是大你几岁,你别把我叫成老头子。”这是晨曦第一次叫大哥叔叔时,大哥的抗议。
从家里搬出来住宿舍,其实大哥一直不赞同,大哥的理由是:“你太小,一个人在外面生活容易吃亏。”晨曦坚持要搬。母亲对于她的搬离没有任何表示,只有父亲在她出门的那刻吼了句:“你要搬出去就别回来。”
因为住宿舍的关系,晨曦和刘依会经常在食堂或是宿舍的过道上相遇,偶尔晨曦周末去大哥宿舍做饭改善生活,大哥会叫和他一样,父母不在身边的冯兵一起吃饭,这时刘依也会跟着一起来,于是晨曦和刘依渐渐的开始熟了。
慢慢的,晨曦了解到:冯兵今年二十三岁,父母前几年调去长沙的总厂了,他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当初父辈们来援建的分厂,后来认识了年仅十六,孤身一人从大山里来投靠叔叔,在单位当临时工的刘依。冯兵被刘依的楚楚可怜迷住了,而刘依也被冯兵清醒时的翩翩风度和幽默吸引。刘依十八岁那年,叔叔去了长沙的总厂,而刘依因为冯兵留了下来,就此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就象大哥那天介绍过的,冯兵的确有几分才气,在单位也算得上个“名人”,他出名不仅是因为那些领导的汇报材料都出自于他的手,也不仅是他的“国标王子”的绰号,而更多的是因为他的醉酒闹事。
用刘依的话说,冯兵的醉酒是怀才不遇的痛苦需要宣泄。
而冯兵说,怀才不比怀孕,怀孕的人肚子一天比一天显眼,人家想不知道都不可能。而怀才,肚子并不会因累积的墨水而日渐凸显,引来人们的行注目礼,所以那些墨水除了变成讲稿,在完成它的“光荣的使命”后,被扔进废纸篓里之外,就只有怀着它的人才知道,它沉积在肚子里有多重的份量。
“所以,我想喝上一肚子的酒,看看能不能让它一次性的喷涌而出,让那些视而不见的人瞧瞧,我冯兵有多少墨水。”冯兵在一次酒后如是说。
公平的说,冯兵没醉的时候对刘依不错。他会温柔的牵着刘依的手在黄昏里散步,心情好时还会细心的帮刘依梳理那一头黑亮的长发,辫子尾稍上那些每天不同的蝴蝶结都是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