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电影中旧社会地主装束的人,血淋淋地站着,手里捧着装金条的小木匣!刘顺喜想跑,可是门已经被他用残尸堵死了,地主举起木匣向他头顶砸来……
第二天,租房的男孩发现刘顺喜死在浴室里面,后背上有一个鲜红的血手印,墙上有一行莫名其妙的血字:心存邪念之人,作恶之初即是噩梦缠身之始,切记!
全书完
作品:夜色
作者:haibaraai
内容简介:
“可是它会吸人血”他笑了,上扬的嘴角带着魅惑,牙齿很白,好像——还有两颗虎牙,尖尖的。
“所以我才喜欢”这一刻我觉得自已爱上了他的笑……
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人类。有些怕,更多的却是兴奋,虽然连自已也不敢相……
正文
序
三年。嗯,三年了。
我二十五个年头里唯一爱过的那个男人终于在那一天彻底离开了我,却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
一年来的自已就这么无所事事的呼吸着,守着一份不够景气的生计,拿着微薄可怜的薪水,每天懒散的呼吸着,用那个道明寺的话说,就是“生活的LE无生趣的~”。
什么?您说我不识数,少算了两年?想当初我可是优等生。之前的两年——堕落了,周旋于不同的男人之间放纵自已,到不同场所麻醉自已,总之用尽了方法,只为了——忘记。
结果呢?是忘记了不少事,那两年的记忆大多是空白的,也许是选择性失忆的一种,也或许是我的记忆力减退吧,因为听说长期服用安定片睡眠会让人变得呆呆的,不知是不是这个缘因。笑~不过呢,最令我郁闷的是,折腾了那么久,除了多给自已凭添一身心的伤痛外,似乎最初的目的并没有达成,因为到目前为止,那些想忘记的还是稳稳的扎根在早已不灵光的脑袋里。
说多了,尽是些有的没的,想当时要死要活的,现在还不是好好的坐在computer前啪啪的敲着一百多个键子乐得其所,尽管那个为全身供血的地方是寂寞的……
不说了,还有半个多小时就是明天了,Good night!
一、
中午有同事家里办事情待客,什么事情?不知道,总之礼到了情随了就算OK。
睡眠不足的带着黑眼圈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下午,将近冬天的天,连太阳也偷懒,早早就隐了身去。忽然间没了回家的兴致,闪身进了路过的一间酒吧。这大概是第一次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吧。
说是酒吧,无非也只是点了份橙汁,喝酒脸会红嘛~天晓得二十几岁的我生平哪来的勇气,第一次没有顾忌别人投来讶异的目光,在根本没什么客人的酒吧里,在调酒师和那么几个服务生频频的注目礼下就这么傻吧吧的坐着。
坐到不知多久,酒吧里俊男美女渐渐多了起来,再傻再痴也该清醒一下了,我起身准备离开,一来再呆下去真的有些碍眼了,二来为了避免刚刚过多甜食的摄入而发胖,准备出去走走消耗些热量也好,毕竟还没有完全放弃女子要嫁人的观念,身材还是要保持的。
吧台处埋单转身,要出门时停了下来,似乎背后一直有道视线在跟着,亮亮的。回过头看——形形色色的男女坐着饮着说着笑着,服务生彬彬有礼的接待着,台上一个女的忘情的唱着听不懂歌词却在时下火得紧的调子,吧台里的调酒师正专心地将刚刚调好的有着好看色彩的液体注入精致的高脚杯,诱惑的红。
诱惑?没错,刚刚怎么没想着也来一杯试试呢?心想着,没有找到那亮亮的目光,许是错觉吧。再看一眼调酒的人,依旧低着眼,埋在昏乱迷蒙中带着暧昧的灯光里,看不清样子,只依稀看得到高高的略见削瘦的挺拔身材。嗯,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