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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4 / 5)

、敬酒、献哈达等,这样,婚礼便成了村庄里的节日。神父们来了后,自然废除了喇嘛卜算的仪式,却允许婚礼双方迎送新人,但最后的成婚仪式必须在教堂里神父的主持下完成。由于扎西嘉措和央金玛——噢,以后让我们牢记他们的新名字,史蒂文和玛丽亚——是逃亡到教堂村的,都没有自己的父母或家族成员。托彼特是一对新人的代父,是他们今后灵修生活的引路人和父亲,他找了十多个教堂村的教友,组成送亲队伍,托彼特亲自担任“送亲倌”;而史蒂文那边,则由罗维神父任“迎亲倌”——他对这一职责激动得一夜没睡好,还让他的同会兄弟杜伯尔神父羡慕不已。

太阳升起来一竿高时,送亲队伍载歌载舞地出发了。按照藏族人的送亲规矩,新娘从离开家门时起,就有歌儿要唱了,出门有告别歌,上马有感谢父母的歌,过桥有祝福村人的歌,大树下有思念童年的歌,反正走一路要唱一路的。和迎亲的人们在村子中央见了面,两支队伍就要一唱一答地赛歌了,从天上唱到地上,再从星星唱到月亮。当年古神父之所以允许举办婚礼的藏族基督徒保留这个浪漫的仪式,是因为他认为这个古老的传统体现了藏民族的优雅和良善。而耶稣基督是良善的,更提倡生活中的高尚和优雅。

但今天,还有一个人也想表现出自己的高尚、优雅和良善,却不管这合不合时宜。当托彼特代父带着送亲队伍护送玛丽亚刚走过村庄里的那座小石桥时,桥那头的大核桃树下,一个大汉站在路中央,他的身后是两驮马的茶叶、一驮马的酥油和青稞、一驮马的汉地丝绸布匹,还有摞成一堆的银锭,从地上堆到马背那么高。他的身后除了那几匹马,没有一个人。

“主耶稣,是强盗红额头格桑!”送亲的队伍惊呼起来。

格桑多吉一身簇新的藏装,豹皮滚边的楚巴,华贵的红狐皮帽,镶花的藏靴,胸前的护心镜金光闪闪。与其说这是一个新郎倌的打扮,还不如说是一尊威风凛凛的神灵。

“央金玛,我要在这里迎娶你。”格桑多吉高声说。

人们愣住了,双方对峙良久,仿佛都想弄清楚,这是不是一场梦。还是托彼特更老到一些,他站了出来,高声说:

“格桑多吉,你走错路了!”

“不!”格桑多吉的声音不高,但是更坚决,“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走在一条爱神指引的道路上。”

托彼特又说:“那你认错人了。这个姑娘不叫央金玛了,她是玛丽亚。”

格桑多吉说:“我不是爱一个名字,爱的是一个人。她就是叫神女,我也要娶她!”

送亲队伍中的玛丽亚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连山岗上的花儿都跟着她一起在抖动,谷底的澜沧江水神奇地停止了流淌,波浪不往前奔,而是冲两边的悬崖一头撞去,村庄里的人们都听得见波浪心碎的呜咽。只有玛丽亚知道,她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由于激动,而是仿佛又一头栽进无解之梦的陷阱里。她想挣扎出来,赶快去教堂参加自己的婚礼。但这条路如此曲折漫长,如此荆棘密布。她直到走到生命的尽头时才发现:一旦陷入爱情的陷阱,用尽一生的时间也难以逃离。

她还看到一向眷顾她和史蒂文的爱神,现在正用同情悲悯的眼光看着格桑多吉,似乎这次他站在这个蛮不讲理的家伙一边了。玛丽亚还第一次清晰地看见,骑着白马飞翔在天空中的爱神,是一个眉心有颗痣的男子,一只彩色的鸟儿在前面引路。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就是这只鸟儿来轻叩她闺房的窗户的吧?

格桑多吉后传(1)

河对面的草坝上,

山羊绵羊排成群。

我最喜欢的一只,

早已打上了印记。

——康巴藏区情歌

在我当着众人的面,向玛丽亚——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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