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此便可堵住悠悠众口的话,我没有什么不乐意的呀。
然而是勋随即又说了,仅仅这样还不够——“御史所察,或启有司,或奏君主,使法司审断之。而今校事所察,即风闻无据,亦可先下人于狱,得其结果,再启人君。然而三木之下,何不可招?群僚所畏者在此也。大王明察秋毫,难眩以伪,而吴长(吴质)犹受其刑,若非事牵于勋,恐沉冤不雪矣。而况后世之君,恐难有望大王项背者也……”
御史台发现情弊,是先立案再捕人审理,校事却往往先逮了人,审出结果来再上报立案,这里面太容易出冤狱啦。就算大王您这么睿智,当初要不是事情牵扯到我,我被迫站出来自证,吴质都要被赵达诬陷至死,您的后代肯定比不上您智慧啊,那冤狱还不层出不穷吗?“……乃至群僚人人自危,此非人君用臣之道也。”
曹操沉吟半晌,终于说你的话也有道理,我最初设立校事,用于军中,是因为军事行动瞬息万变,必须争取时间,碰到案子,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后来用来监察百官,只作为司直或者御史的补充,效率比较高,用得比较顺手而已——我还真没有想那么多。“然则,何计补之?”我是不会放弃校事的,你们且死心吧,但是可以对校事所为略加约束——你说该怎么办?
是勋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校事只有调查的权限,但没有捕人的权力,想要捕人必须先奏报大王您知道,由您下令,司法部门办理;其次刺奸可以审讯相关案件,但并不跟校事直接联络,也必须先得到大王您的命令,直接向您负责——一般案件还是交给司直、御史,您认为有必要秘密审讯的,再交给刺奸吧。
好说歹说,曹操终于首肯。是勋出来以后,群僚一拥而上,环绕询问,是勋假装苦笑道:“君意已决,难摇撼也,然勋说之,或可稍抑之也。”我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啦。
所以一直到以魏代汉,曹操当了皇帝,刺奸、校事这套特务机构依然未能彻底消除,只是比当年赵达掌权的时候略略收敛一些罢了——当然啦,也有卢洪无赵达之跋扈的因素在内——曹操依然将其作为耳目,密侦军民**。这回就是因为刺奸丁仪的一道密奏,直接把曹操给气了个半死。倘若是勋就在城中,少顷便至,估计他要跟是勋好好说道说道这事儿了。
然而是勋恰好休沐,居于城外,来得晚了,曹操也终于冷静下来,心里琢磨,大军正向交、广二州进发,目前兵事最重,朝中政局还是以稳定为要……算了,这事儿我暂且当没有发现,且静观其变为佳……宏辅你来啦,那咱们还是来聊聊军事方面的问题吧。(未完待续。。)
第六章、欲言南事
魏军南征交、广,始于延康三年立秋日后。
其实对于是不是要发兵远征,以复交、广二州,朝中也曾经兴起过一番唇枪舌剑的大辩论。有趣的是,武将大多持反对态度,曹仁曹子孝就说:
“刘备在蜀,兵陈于汉中,譬如人体,南郑为臂,成都为首,南中为臀,交、广不过襟带鞋袜而已。若制扼其臂,取其首级,四体自疲,交、广士燮辈传檄可定也。今乃悬军远征,以向蛮荒,虽剥其襟带,褫其鞋袜,其人尚活,何益耶?”
兵部尚书贾诩却说:“不然也。汉中险塞,蜀人所重,军众而难进,军寡而不胜,非旦夕可定者也。灭蜀之道,在逐渐侵削,去其所衣,自然饥寒,亡无日矣。”
荀攸也赞成贾诩的意见,他说:“交、广虽僻,北接沅、湘、洪、闽,彼地多蛮夷,易受其惑,若刘备趁势沿江而下,江南危殆。今复交、广,其利有三:一,安江南而厚我之势;二,褫其衣而削敌之势;三,自交州而西,招抚南中夷帅,可疲蜀人。故灭蜀而必先定交、广也。”
是勋一开始不说话,冷眼旁观,细察各人表情,很快就搞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