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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4 / 5)

钱。没有钱怎么办?她只知道没钱花了就找家里要,妈妈常常是一边数落她一边掏给她。

“我壮起胆子去偷花店的花,然后悄悄地放进她的课桌里。”

默然片刻,程实自己揭晓答案。目光遥遥地定在透明墨色的夜空,凝神睇望,仿佛看到年少时的自己,竭力镇定地走进花店,趁着老板不注意,抓起一束包好的玫瑰花就跑。他跑得很快,脚步慌乱而急骤,心跳也是同样的慌乱而急骤。有人在后面吼叫着追他,他拼命跑拼命跑,终于把追他的人甩掉了。

成功偷到的那束花,趁着中午同学们都回家吃饭了,他悄悄地放进暗中喜欢了很久的那个女生的课桌里。

偷花店的花送给喜欢的女生?!偷窃是倍受谴责的行为,但是苏一却没办法谴责程实那样另类的浪漫之举。她只关心一点:“那她都不知道是你送的花?”

程实脸上浮起一丝苦涩之意:“我没留下纸条,并不想让她知道是我送的花。可是她却不知怎么知道了,下午我去上课,刚进教室她就拦住我问,是不是我放的玫瑰花在她课桌里?”

“当着教室里那么多同学的面她就问你了?”

苏一觉得惊讶,这不太符合一个女生收到玫瑰花后的含羞带喜的心理。要是她,肯定要把人叫到外面去悄悄地问,顿时有所预感事情的发展不会美好。

而程实,已经停止了叙述。嘴唇紧抿,抿成一抹痛楚的下弧线。用尽所有的努力来忘却,可那些伤痛的记忆,始终如同一根拉得长长的橡皮筋。以为是远离了,却只要稍一松懈,它又会重重地反弹——弹得心一阵抽搐般的痛。

事隔多年,程实仍然清楚地记得,在他点头承认是自己送的花时,那张洋娃娃般漂亮的脸上,是怎么奇耻大辱般的表情。还有她同桌的那个女生,又是怎么样咕咕地直发笑:“怎么样,汪雨茜,我就说我远远看见程实偷偷摸摸拿了一束花进教室,肯定是他送的。你还不相信,想不到吧,他居然也在暗恋你呢。”

那女生越说到后面越笑得厉害,仿佛遇上了全世界最最可笑的事一般。有几个女生也跟着笑起来,陆续响起的笑声,让汪雨茜一脸羞耻的表情更甚,她把玫瑰花重重甩还给程实,连带着一句锥心刺骨的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的喜欢,在她看来是一种亵渎。

如同劈面挨上一鞭子,程实整个人都懵了。班上那么多同学在,或好奇、或好笑、或同情、或轻视……各色眼光交织着落在他身上,像无数锐利的手术刀精确地切割着他。更有人雪上加霜地窃笑:“全班男生最矮的是他,最土的是他,最丑的还是他。他凭哪一点喜欢汪雨茜,活该现眼。”

十四五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有时比成年人要尖锐刻薄得多。因为太年轻,不懂得把握分寸,不知道恶语伤人六月寒,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才不管听的人什么感受。

程实听到那句话时,有种一剑穿心的感觉,致命的痛楚。

是,那时他很矮,身高刚及一米六;那时他也很土,穿的衣服总是地摊上的廉价货,因其便宜;那时他还很丑,整个初中三年,一直长满一脸疙疙瘩瘩的青春痘。

他凭哪一点喜欢她——汪雨茜也是如此觉得吧?认为他与她,是完全不在同一等级的两个人。所以他的心意,在她看来是笑话,是污点,是需要极力撇清的东西。她鲜花般明媚的青春里,他绝不是一只受欢迎的彩蝶。他只是一只苍蝇,一只立时三刻要赶走的讨厌的苍蝇。于是,她用非常激烈的方式,当着全班人的面拒绝了那束代表爱意的玫瑰花,以示她对他的不屑一顾和绝无可能。

这一刻,自觉受了侮辱的女生只想着自己的颜面,完全不顾程实的尊严。这是少年人独有的心性:全世界自己最重要,除了自己,再想不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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